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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以來,山東省和江西省南昌市的戶籍管理部門決定,新生兒憑《出生醫學證明》即可落戶,與征收社會撫養費實行『脫鉤』;而過去對超生的新生兒,在沒有征收社會撫養費(相當於罰款)之前是不予上戶口的。
分析人士指出,個別省市公安部門將超生的新生兒辦理戶口與罰款『脫鉤』,這是否意味著其他省市此類戶籍政策也會逐步松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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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地新規
落戶與繳社會撫養費
脫鉤用意何在?
今年2月中旬,山東省公安廳發布《關於進一步規范出生登記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指出,《出生醫學證明》是辦理出生人口戶口登記的法定證件,無需村(居)或鄉鎮、街道辦事處開具落戶介紹信。對未婚生育、計劃外生育、超計劃生育等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的出生人口,絕不允許隨意設立任何前置程序和附加條件,絕不允許推諉扯皮、久拖不決甚至拒絕受理,絕不允許造成『黑戶』。
『這次規定落實後,之前應予落戶而未能落戶的人口浮出水面,人口統計將更加真實,有利於宏觀管理。』山東省公安廳有關負責人對記者說。
數據顯示,2月中旬以來,山東省公安機關為新生兒辦理出生登記30多萬人,其中為1周歲以上出生人員辦理出生登記12萬餘人。
不僅山東省,南昌市4月1日起也實施新的戶籍業務辦理規范,只要提供真實合法的出生醫學證明及相關手續,新生兒就可辦理戶口登記,與社會撫養費脫鉤。過去新生兒辦理戶口登記時,派出所要核驗其生育服務證或再生一胎服務證。
南昌警方人士稱,本次實施的針對新生兒落戶的措施,是從『以人為本』的角度出發,所采取的人性化措施。
專家指出,給予『超生的新生兒』辦理戶籍,將方便他們今後的入學、就醫、就業等,有利於保障他們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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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捆綁
罰款落實難
落戶成籌碼
長期以來,我國新生兒落戶與計劃生育政策捆綁在一起,屬於違反計劃生育政策出生的新生兒,其落戶需要先繳納一筆社會撫養費。
山東社會科學院人口學研究所副研究員李蘭永認為,從社會管理的角度來講,『社會撫養費征收』與『落戶』二者本來不該掛鉤。一些基層政府為了做好計生工作,將社會撫養費征收和落戶掛鉤,實屬無奈,這種計劃生育管理方式是一種『土政策』。
由於未能繳納罰款,有不少孩子成了黑戶。我國第六次人口普查發現,有1300多萬人沒有戶口,其中大部分是超生而未繳納社會撫養費的人口,因而未能進行戶籍登記。這些黑戶人口以後面臨著就學、就業、出遠門、結婚生子等諸多不便,無法享受社會福利。
據了解,華東一些省市的社會撫養費征收率略高於70%,也就是說大約30%的超生人群未繳納社會撫養費而不能落戶。這只是發達省份的數據,在一些偏遠省份,社會撫養費征收率更低,黑戶數量更大。
一位人口專家指出,計生工作一票否決,以及社會撫養費征收難度大,使得『超生罰款』與『新生兒落戶』捆綁成為通行的『土政策』,超生而未繳納罰款,就不能辦理戶口,落戶成了計生工作的一個籌碼。
3
面臨難題
如何解決
社會撫養費『征收難』
『父母超生違法,板子不應打在孩子身上。』李蘭永認為,我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要求,對違反該法生育子女的公民予以征收社會撫養費的處罰,但並未規定不予上戶口、不予入學的處罰。我國戶口登記條例規定,戶口登記機關應該對出生的中國公民予以登記,無附加條件。
1988年,公安部、原國家計生委聯合下文指出,任何地方都不得自立限制超計劃生育的嬰兒落戶的法規,禁止將計生證明、超生罰款與戶口登記捆綁。
『超生』與罰款『脫鉤』,是政府依法行政的一個具體表現。北京市隆安(濟南)律師事務所律師周雷說,在建設法治政府過程中,必須確保行政權力在法律框架內運行;同時,戶口管理部門應該把解決落戶難等問題,作為改進作風的突破口。
法律界人士表示,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核心是法治化。對於政府部門來說,法無授權不可為,政府權力是有邊界的。
據了解,除了山東、南昌等地外,還有很多地方仍未實施『超生罰款』與落戶『脫鉤』,主要是擔心社會撫養費『征收難』。毫無疑問,與落戶『捆綁』不能使社會撫養費應收盡收,『脫鉤』後,社會撫養費征收將面臨更大難題,也會影響到計生部門工作人員積極性。李蘭永認為,未來社會撫養費的征收應該通過法律途徑,比如申請法院強制執行來實現。
4
記者調查
新規讓新生嬰兒落戶與政策外生育征收社會撫養費『脫鉤』,引發媒體和網友的高度關注,有網友甚至『喊話』張藝謀:『快去南昌生孩子』。多數人為新規叫好,肯定其人性化和進步的一面;但也有網友提出疑問:超生兒落戶後,社會撫養費還要交嗎?超生兒的戶口本上會不會有特殊標記進行區分?新規會不會助長超生現象?記者就此進行了調查。
超生兒社會撫養費照交
據南昌媒體報道,4月1日當天,南昌市戶政部門共為2800多人落戶,是平常的好幾倍。記者了解到,其中不少超生戶是因『誤讀』新規而趕去落戶的,他們以為不用繳納社會撫養費了。
在南昌一家建築公司上班的劉女士就是如此。不符合單獨兩孩政策的她,於去年4月份再得一子,成為一名超生戶。在以前,給超生嬰兒上戶口必須攜帶社會撫養費的繳費證明,而她不想繳納這筆費用,所以沒有去給孩子上戶口。
『這次聽說超生的能直接上戶口,就過來看看。』劉女士說,但來了纔知道,超生兒可以上戶口不假,但社會撫養費還得照交,只是繳費順序變了而已。
『上戶口和超生是兩個不同事情,不應混在一起。』南昌市人口和計劃生育委員會宣教處處長涂榮根表示,根據相關規定:計劃外生育子女的公民,應當依法繳納社會撫養費。即便是辦理了新生嬰兒落戶,也要按規定征收社會撫養費。
因此,新政執行後,南昌的超生戶在給孩子上戶後,仍需在一個月時間內繳納社會撫養費。如果逾期拒不執行,計生部門可通過法院對其采取強制措施。
會不會助長超生現象?
此外,還有網友擔心,沒有了戶口做『籌碼』,計生部門在征收社會撫養費方面的難度會加大,新政會不會助長超生現象?
專家對此表示,超生現象與能否落戶並無直接關聯;相反,新政還把原先不那麼規范的行政行為變得規范起來。
一來在超生行為中,人的主觀意願較強烈。比如,因受傳統思想影響,農村家庭的非計劃內生育大多是為了傳宗接代,一些農村婦女甚至會超生到生出男孩為止。南開大學人口與發展研究所教授李建民指出,計劃外生育的孩子一直都是交錢就能落戶,計生處罰本來就是滯後的,『不好說能對超生行為發揮多少遏制作用。』
二來戶籍制度與計生處罰『脫鉤』是社會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的一大進步。南昌大學法學院副院長涂書田認為,過去將征收社會撫養費和戶口辦理捆綁在一起的做法,其實屬於不規范的行政行為。李建民認為,新政保障了公民平等擁有戶籍的權利,總體來說正面影響更大。有關專家表示,人們對繳納社會撫養費的抵觸不會因為『先上戶再罰款』就消失。社會撫養費究竟撫養了誰?其用途和去向仍要公開化、透明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