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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新《商標法》增加了聲音商標註冊,明確了商標註冊使用應遵循誠實信用的原則,增加了不得作爲商標使用的內容,延伸了商標註冊類別。縮短了申請註冊審查時間,還將商標代理行爲納入了新《商標法》管理範圍,對商標違法案件處罰額度的規定更細了。
新《商標法》解決了企業字號和商標衝突的問題,“將他人註冊商標、未註冊的馳名商標作爲企業名稱中的字號使用,誤導公衆,構成不正當競爭行爲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處理。”這是修改《商標法》新增加的條款,主要是爲了通過反不正當競爭法來解決企業字號與商標的權利衝突問題,對侵權種類重新進行了劃分。
新《商標法》還加大了侵權案件的處罰力度,其違法經營額由原來的3倍以下,變成違法經營額5萬元以上的,可以處違法經營額5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經營額或者違法經營額不足5萬元的,可以處25萬元以下的罰款的規定。對五年內實施兩次以上商標侵權行爲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應當從重處罰。新調整的內容,增加了製假、售假的違法成本,加大商標行政處罰案件處罰力度,同時對非故意的商標侵權行爲給予寬大,體現了寬嚴並濟和私權主張的人性化特點。
另外,明確了生產環節查獲的涉嫌商標侵權假冒商品,辦案人員在獲取相關證據的情況下,可直接認定侵權商品。還有,商標侵權最高賠償額度提高了6倍。原法中因被侵權人所受損失或者侵權人因侵權所得利益難以確定的,法院可判侵權人最高50萬元以下賠償。新《商標法》將此條款調整到300萬元以下,使商標侵權的成本和代價更高了。對商標權利人和消費者合法權益的保護力度更大。(記者郭曉瑩通訊員劉志明王毅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