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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市物業辦介紹,市國土房管局今年2月1日新修訂實施的《天津市商品住宅專項維修資金使用辦法》規定,使用房屋專項維修資金有六個步驟:
一、制訂《方案》。物業企業制訂維修計劃,根據維修內容,由物業服務企業和業主委員會共同選擇有資質的工程監理單位,並確定工程預算費用。
二、業主確認。業委會組織相關業主對《方案》進行書面征求意見,經『雙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書面同意後,將《方案》以及業主簽字表決結果在小區明顯位置公示。
三、辦理備案。《方案》公示期滿後,物業企業到項目所在區縣物業辦辦理備案手續。
四、開戶劃款。物業企業持區縣物業辦出具的備案證明,到維修資金專戶管理銀行開立專項維修資金使用專戶,並到市房屋維修資金管理中心辦理維修工程首期款撥付手續,開始維修施工。
五、竣工驗收。物業企業和業委會應監督施工單位進行施工。工程竣工後,由物業企業、業委會、相關業主、施工單位及工程監理等單位對工程進行驗收,並共同簽署《驗收報告》。
六、決算核減。工程驗收合格後,物業企業根據施工單位出具的工程決算書,將《維修和更新、改造工程決算費用分攤清冊》在小區明顯位置進行公示。公示期滿後,物業企業履行相關手續後領取工程尾款,完成整個維修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