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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中國之聲《全球華語廣播網》報道,如今,“生孩子難”困擾着很多家庭。統計顯示,當前我國的不孕不育患者已經高達4000萬,每八對夫婦中就有一對存在生殖障礙問題。這也讓很多“要孩子心切”的父母劍走偏鋒,選擇了“代孕”。
曾經就有一對廣州富商夫婦用試管嬰兒技術解決長期不孕的困擾。這位富商僱傭兩名代孕母親,連同妻子三人,採用“2+3+3”的隊型,將8個成功受孕胚胎植入三個母體,誕下四男四女8個胎兒。但是,相關醫療機構和人員被追究了法律責任。因爲目前我國立法明確禁止醫療機構及醫療從業人員爲患者提供代孕技術。
而今天下午,全國首例試管嬰兒冷凍胚胎繼承糾紛將在江蘇省宜興市人民法院開庭審理。沈先生的兒子兒媳不幸因車禍身亡,沈先生夫婦和親家夫婦都要求繼承小夫妻生前留下的試管嬰兒冷凍胚胎。在糾紛無法調和的情況下,沈先生將親家告上了法庭,而爲小夫妻提供人工輔助生育技術服務的南京市鼓樓醫院被追加爲第三人。
沈先生告訴記者,他的兒子兒媳結婚多年,因自然生育存在困難,選擇做試管嬰兒。
沈先生:我兒子、媳婦他們一直不能生,好幾年了,我們五十多歲的人,也想抱孫子啊想抱孫女啊,我肯定是想的啊,去年3月20號,到南京市鼓樓醫院去做的試管嬰兒。
小夫妻倆與醫院約好,3月25號進行試管嬰兒胚胎的移植,可誰料想,3月20號晚上,他們遭遇了車禍,雙雙死亡。他們的離世給雙方父母帶來了巨大的痛苦,沈先生和親家都想到了小夫妻倆留下的四支試管嬰兒冷凍胚胎。
沈先生:他們說他們要,我們說我們要,雙方我們都有權利繼承的了。
沈先生爲什麼想要這個冷凍胚胎?因爲它是血脈延續的希望,他希望能永久保留,等條件允許的時候,爭取能孕育成生命。但是經過多次交涉,開了各種證明,醫院明確表示,不能將冷凍胚胎交給沈先生。
沈先生:是我的爲什麼我不能拿走,至於我拿走我去幹嘛這是我的事情,我如果犯了法,有國家的法律來處理我。
南京市鼓樓醫院委託代理人鄭哲蘭表示,醫院對四位老人的遭遇非常同情,但是目前對試管嬰兒冷凍胚胎的屬性還沒有明確,不能作爲物來繼承。唯一能讓這些胚胎存活的途徑只有代孕,但是我國法律明令禁止。
鄭哲蘭:代孕它會產生非常嚴重的一些倫理問題,孕育出來的嬰兒的母親怎麼認定,這個代孕婦女如果出現了一些死亡或者是殘疾怎麼辦?生出來的孩子有問題又怎麼辦,代孕因爲它有點類似器官買賣或者器官出租,還涉及到其他一些社會問題,所以我們國家是嚴厲打擊的一個違法行爲。
代孕,就是由一女子提供子宮,讓別人的胚胎在其子宮內成長。反對者認爲這是對女性的剝削,而支持者則認爲這是一種客觀存在的需要。那麼,對於代孕,其他國家的態度是什麼呢?
在歐洲,德國、法國對代孕持否定態度,德國的《胚胎保護法》將代孕歸類到濫用人工生殖行爲而立法禁止,同時禁止使用死亡男性的生殖細胞。但德國卻又對事實出生的代孕子女網開一面,也就是代孕的委託方可以通過收養程序確定與代孕子女的親屬關係。
在俄羅斯,不禁止代孕行爲,這與俄羅斯有1000多萬不孕不育患者、人口老齡化嚴重的背景有關係。俄羅斯的許多醫療機構提供代孕手術服務,再加上週邊白俄羅斯、烏克蘭等前蘇聯國家有豐富的美女資源,願意充當代母或出售卵子。俄羅斯醫療機構所提供的代孕服務成爲不錯的吸金朝陽產業。
而在新加坡,即使有醫學證明夫婦不孕,也不可找代孕母親產子,否則就屬於違法。但如果這對夫婦到國外進行同類手術,生產後成功在國外登記爲孩子父母,再返回新加坡,當地政府則未必會追究代母產子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