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據陝西省延安市公安局官方微博消息,針對媒體報道的『警察酒後大鬧洗浴中心大堂』一事,延安警方16日宣布,給予涉事民警延安市公安局治安支隊行動大隊副大隊長高翀行政撤職處分,並予以辭退。給予當時在場的民警徐雄雄行政記過處分,並調離原工作崗位。
2014年5月16日有媒體曝光:2014年5月14日晚8時許,延安酒後警察大鬧洗浴中心後,相關新聞媒體進行轉載。此起事件發生後,延安市公安局高度重視,市公安局主要領導立即責成相關領導負責,由市局督察支隊牽頭組成調查組,及時進行調查處理。
經調查,媒體反映『酒後大鬧洗浴中心大堂的警察』為延安市公安局治安支隊行動大隊副大隊長高翀。當時在場另外兩人,一名為該支隊民警徐雄雄,另一名為高翀朋友李愛紅(男,個體從業者)。
針對高翀等人違紀問題,2014年5月16日,延安市公安局黨委研究決定,給予高翀行政撤職處分,並予以辭退;民警徐雄雄給予行政記過處分,並調離原工作崗位;對負有領導責任的治安支隊長、政委采取停止執行職務,建議予以組織處理。
延安市公安局決定從即日起,在全市公安機關開展紀律作風整頓。堅持從嚴治警方針不動搖,切實加強紀律作風建設,嚴格執行警規警令,堅決杜絕類似問題再次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