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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在本市南開區新城市花園小區,因新老物業更替,本來就面積不足的物業辦公用房便更顯緊張。無奈之下,小區業委會向當地居委會提出借用常年基本閒置的居委會辦公用房用於過渡。由此,雙方發生爭執。日前,本報報道《閒置居委會用房能否暫借?》引起南開區體育中心街道辦事處重視,經請示上級主管部門,該辦事處已批准小區業委會臨時借房三個月的申請,並免收借用期間水電等費用。
追蹤採訪中,記者從體育中心街道相關負責人處瞭解到,依據此前該街道與南開區住宅配套建設管理辦公室簽訂的協議,新城市花園小區內的居委會辦公用房“只准做居委會使用”,不得挪作他用,改變用途須報請區配套辦同意,否則區配套辦有權收回。爲此,該街道辦事處相關負責人及時將相關情況向區配套辦彙報,徵得同意後,迅速聯繫新城市花園業委會負責人,於16日批准了業委會提出的借房申請。申請獲批後,小區業委會負責人就此前與居委會人員爭執中個別業主的過激言行表達了歉意。
“真是解了我們的燃眉之急。”對於上述結果,新城市花園小區業委會負責人表示,“非常感謝街道辦事處及當地居委會對小區物業管理工作的大力支持,今後將一如既往地支持並配合居委會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