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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一名數次爬陽臺鑽窗入戶行竊的慣偷,近日被河東區人民法院處以刑罰。
被告人李某,男,28歲,無業,曾經先後於2003年和2008年因為盜竊被判刑,還被勞動教養過一年六個月。李某練得『飛檐走壁』絕技,攀爬六七樓的窗戶簡直『易如反掌』。2013年9月的一天凌晨,李某潛入本市河東區某小區內,先後三次成功爬陽臺鑽窗入室,共盜得現金三千餘元。後李某又成功潛入六樓某住戶企圖再次盜竊時,被房主發現後逃離,公安機關經偵查將其抓獲歸案,李某主動交代了這四起犯罪事實。經指紋比對,李某與2012年時的一起爬樓入室盜竊犯也系同一人。本案中,李某同時存在累犯情節和自首情節。近日,河東區人民法院依法以盜竊罪判處被告人李某有期徒刑一年三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5000元。涉案贓款依法予以追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