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方網訊:一名被告人因惡意透支人民幣16萬餘元,被以信用卡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六年半。
2012年1月至5月,被告人李某以其個人名義及朋友周某名義,向中國光大銀行及中信銀行信用卡中心提供虛假收入證明,先後在上述兩家銀行辦理信用卡三張。後李某使用三張信用卡大額透支消費,並在償還小部分錢款後不再還款。經銀行工作人員多次以電話、信函等方式進行催收,李某仍拒不歸還欠款。後經查證,李某使用信用卡共計惡意透支人民幣16.3萬餘元。河西區檢察院依法對其提起公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