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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記者從市人社局獲悉,為健全企業工資總額宏觀調控體系,完善市場化工資決定和正常增長機制,本市發布2014年全市企業工資指導線及住宿和餐飲業等六個行業的行業工資指導線。
根據國家關於企業工資分配政策和2014年本市經濟發展預測,2014年全市企業工資指導線基准線為13%;企業工資指導線的下線為4%,且企業支付職工工資不得低於本市的最低工資標准;企業工資指導線的上線為22%。參考我市經濟發展、物價水平和就業狀況,2014年本市住宿和餐飲業的行業工資指導線基准線為11.7%,批發和零售業的行業工資指導線基准線為10.2%,建築業的行業工資指導線基准線為14.3%,居民服務、修理和其他服務業的行業工資指導線基准線為12.2%,租賃和商務服務業的行業工資指導線基准線為15.8%,水利、環境和公共設施管理業的行業工資指導線基准線為14%。上述六個行業工資指導線的上線、下線分別為22%、4%。
本市轄區內上述六個行業的企業,應依照行業工資指導線進行工資增長決策,建立和完善工資分配自我約束和激勵機制,在加強人工成本管理的基礎上,實現職工貨幣工資與勞動生產率、經濟效益協調同步增長。其中:上年度人均工資水平在本行業企業平均水平以下的,應在行業工資指導線基准線到上線的區間內確定人均工資增幅;在本行業企業平均水平以上至3倍之間的,應在行業工資指導線下線至上線的區間內確定人均工資增幅;在本行業企業平均水平3倍及以上的,人均工資增幅原則上不得突破行業工資指導線基准線。不能按行業工資指導線安排人均工資增長的企業,應向職工說明原因,經職代會或職工大會討論通過。
上述六個行業的企業與職工,應按照《天津市企業工資集體協商條例》規定的程序、內容和要求,依據行業工資指導線開展工資集體協商,簽訂工資集體協議。行業工資指導線發布前已簽訂工資集體協議的,如協議中約定的職工工資增幅未達到行業工資指導線要求,勞動關系雙方可以協商一致,變更工資集體協議。規模較小、職工人數少的企業,應積極參加區域、行業工資集體協商,依據行業工資指導線在工資集體協議中約定人均工資增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