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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北京朝陽法院官方微博消息,歌手李代沫容留他人吸毒案定於2014年5月27日上午9時在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依法公開開庭審理。上午10點50分左右,法庭宣判,李代沫一審獲刑九個月,並處罰金二千元。李代沫當庭表示不上訴。
2014年3月17日,北京警方官方微博『平安北京』發布聲明稱,著名歌手李代沫伙同另外6人,於17日晚在北京朝陽區三裡屯某小區的暫住地內吸食毒品,6人全部被警方抓獲。此外,在豐臺區一酒店內還有另外兩名涉案人員也在隨後被警方抓獲。此8人尿檢均為苯丙胺類陽性,且當事人對犯案事實供認不諱。
隨後,李代沫因涉嫌容留他人吸毒罪於2014年3月19日被北京市公安局朝陽分局依法刑事拘留,並被移送至常營看守所。
3月27日凌晨,有微博爆料稱,『李代沫已患病,看押方認為不適宜關押正辦理相關手續』,但該爆料很快被北京市公安局闢謠,警方明確表示,李代沫仍在羈押中,案件正在進一步審查。
4月16日下午,朝陽檢察院發布消息稱,以涉嫌容留他人吸毒罪對李代沫依法批准逮捕。
5月9日,朝陽區人民檢察院以涉嫌容留他人吸毒罪對犯罪嫌疑人李代沫依法提起公訴。
現年25歲的李代沫是黑龍江省齊齊哈爾市人,曾參加《中國好聲音》第一季比賽,因深情演唱歌手曲婉婷的代表作《我的歌聲裡》而一炮走紅。之後李代沫在北京簽約當然娛樂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