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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記者從市清新空氣行動分指揮部了解到,本市近日制定實施《水務工程施工揚塵控制管理標准》,對水務工程施工工地制定了嚴格標准,要求外環線以內及濱海新區建成區內的施工現場,須使用預拌混凝土,嚴禁現場攪拌混凝土,其他施工現場設置攪拌機的,必須配備降塵防塵裝置。
市水務局有關負責人介紹,有些水利施工工地為節約成本現場攪拌混凝土,尤其是現場攪拌砂漿,極容易產生工地揚塵,造成嚴重污染。《水務工程施工揚塵控制管理標准》從源頭上全面禁止城區工地現場攪拌砂漿等行為。
根據相關要求,水務施工拆除工程現場在作業過程中應當采取噴淋壓塵措施,其工程垃圾應在建築物、構築物拆除後7日內清運完畢。拆除工程完成後15日內不能開工建設的,必須采取覆蓋、地面硬化、簡易綠化等有效措施防止場地揚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