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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5月30日,天津市社會組織人民調解委員會成立大會在市社會組織服務中心舉行。去年3月,市民政局和市司法局聯合發文,在全國率先出臺了《天津市社會組織人民調解(暫行)辦法》,受到民政部表揚。天津市社會組織人民調解工作作爲創新之舉已經走在了全國前列。相關領導出席會議併爲該調解委員會揭牌,並向首批26名調解員頒發聘書。
天津市社會組織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員由熱心調解事業,具有專業調解技能的社會組織從業者、律師、退休的法官及檢察官等擔當,本着公平、自願的原則,免費爲社會組織提供矛盾糾紛的調解服務。天津市社會組織人民調解委員會下設社團調解部、民辦非企業單位調解部、基金會調解部以及綜合辦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