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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記者日前獲悉,《天津市促進中小企業發展條例》將於7月1日起實施,多項規定『解渴』中小企業貸款難。
《天津市促進中小企業發展條例》於近日出臺,條例指出,本市中小企業發展將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通過提高中小企業信貸規模和比重,鼓勵中小企業與高等學校、科研院所加強產學研協同創新和項目交流合作,支持中小企業參與政府采購等方式進一步促進中小企業發展。
條例規定,市人民政府應當每年在財政預算中安排一定比例的資金,作為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針對中小企業取得銀行貸款難等問題,市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鼓勵金融機構開發適合中小企業特點的金融產品,為中小企業提供融資、結算、理財等金融服務,支持金融機構提高對中小企業信貸規模和比重。
根據條例,政府采購主管部門應當完善政府采購信息發布制度,支持中小企業參與政府采購。政府及有關部門在每年政府采購計劃中,應當按照國家和本市規定的比例份額,安排面向中小企業的訂貨合同和服務協議,並逐步擴大比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