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爲整治闖紅燈不文明行爲,自5月初開始,湖北武漢市漢陽區城管在一路口開始試行一項新舉措:闖紅燈的行人無須再繳納10元罰款,但要在原地替市容監督員“值班”,直到抓住下一個闖紅燈的行人才可離開。
“龍陽大道墨水湖北路那個路口,根據經驗,即便上午9時這個不算高峯的時間點,在10分鐘之內,也會出現70人次左右闖紅燈現象。”漢陽區城管相關人士表示,城管部門已經在人行道旁擺放了兩塊提示牌,提醒過往行人不要闖紅燈過馬路;而且還有市容監督員分爲兩組站在路口,口頭維護交通秩序,但依然有少數市民視若無睹。
“如果行人對順向路口監督員的口頭提醒置之不理,等他走到對向路口時,對向監督員會將其攔下,進行口頭教育並要求其‘義務勞動’。”該人士稱,市容監督員會依循違章者的志願,請違章者以志願者的形式在原地代替市容監督員提醒市民文明過馬路:發現不聽勸告的下一個違章者時,要及時制止或拍下對方的不文明行爲。
此前,根據武漢市政府2011年9月頒佈的《關於治理亂吐亂扔亂穿馬路等十亂行爲的通告》,“行人不遵守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規定亂穿馬路的,每人(次)依法處以10元罰款。”
漢陽城管執法大隊直屬三隊隊長高勇解釋說,根據有關規定,市容監督員發現橫穿馬路等不文明行爲時,可配合執法隊員進行糾章,對不文明者可處以現金罰款,但實際操作起來並不容易,且易發糾紛,因此纔想出“接力勸阻不文明行爲”的方法。
高勇表示,新措施效果很好,實施一月多來,闖紅燈違規行人較此前下降三成左右。
碰撞
柔性執法更易接受
我認爲這種柔性執法方式,易爲闖紅燈者接受,而罰款可能會引發更爲激烈的衝突。讓違章者來“站崗”,能讓他認識到自己確實錯了,錯了就要受到懲罰。
大學生李文鵬
涉嫌限制人身自由
即便違章者願意“站崗”,這種做法也有限制人身自由之嫌,而且讓其在大庭廣衆之下“站崗”,是對人格的不尊重。治理“中國式過馬路”的確需要創新思路,但是創新也需依法進行。
公司職員王菲菲
站崗值勤並非強制
實際上,文明接力並非處罰方式,而是一種體驗形式。我們不會強制要求違規者滯留街頭,而是以當事人的意願爲主。此舉的主要目的在於教育引導違章者提高文明守法意識。
漢陽城管執法大隊直屬三隊隊長高勇
交警爲啥不管違章
看到這個新聞,我的第一反應是驚訝,一直覺得管闖紅燈的應該是交警,沒想到是城管工作人員在管,感覺很不可思議。交警都去哪兒了?
武漢市民劉樹立
執法權不能隨意讓渡
闖紅燈的人,本身法治意識就比較淡漠,安全出行觀念也不強。且不說市容監督員無權將執法權讓渡給違章行人,光靠這些“違章者”如何能起到監督效果,就需要打個問號!
武漢市民周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