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近日,河南蘭考縣一學生家長向媒體反映,其孩子在就讀的蘭考縣蘭苑學校被班主任兩次用木棍毆打,導致孩子手面骨折。且從事發至今的近兩個月時間裡,打人教師一直在校正常教課,學校遲遲不願承擔責任。對此,校方在接受采訪時表示,事情應由打人教師負責,之所以讓她繼續工作是因為事情還沒有結束,待事情處理完後,下學期將其辭退的結論已成定局。
據被打學生的父親楊超描述,他的兒子帥雲今年10歲,就讀於蘭考縣蘭苑學校四年級三班。事情發生在4月20號的早上,班主任李艷對頭天(19號)晚上在宿捨聊天的幾位同學進行訓斥並用木棍擊打學生的手臂。楊超說,被打的孩子中數兒子帥雲受傷最嚴重,班主任李艷先用細木棍對其毆打,接著拿起教室的掃帚棍擊打帥雲的手臂。結果導致孩子手面紅腫,經醫院拍片確診為『手面小指骨折』,法醫鑒定為輕微傷。
『事情發生近兩個月了,除了被打後班主任及學校一位主任陪同帥雲到過醫院,至今學校對此不管不問。』楊超說,孩子被打後心理上明顯有了陰影,整天在家不願出門,幾次催促其入學上課都不敢再回學校。『最讓人氣憤的是,我們多次向學校討要說法,學校卻一直推卸責任,說事情應由打人老師一人承擔。』
資料顯示,蘭考縣蘭苑學校系一所民辦學校,由當地一名叫岳佐平的民營企業家於1999年創辦,學校分為初中部和小學部。
6月4日,蘭苑學校負責處理此事的辦公室郭主任接受采訪時說:『事情發生後,學校領導及時對打人老師進行批評教育,並在教師會上通報批評。在向老板(董事長)匯報後,學校決定全部責任由打人老師承擔。』據郭主任介紹,李艷和帥雲兩家關系特殊,既是一個村的,同時李艷的公公又是帥雲父親的老師。
『在事發之前,帥雲父親送其入學時就曾向李艷請托讓對孩子嚴加管理,也許出於這種因素,李艷對帥雲可能過於嚴格。但不管出於何種原因,作為一名人民教師,發生此類惡性事件都是完全不對的。其實,學校早已作出決定,李艷肯定是要辭退的,但如果現在就辭退的話考慮到後續事宜不好說,等這個事處理完後,下學期肯定辭退。』郭主任向記者如是說。
對於學校是否應該承擔相應責任,郭主任思索片刻後稱,從道義上講,應該承擔。但私立學校,畢竟由老板決定。『不過,老板並未推脫,只是認為事情既由老師造成,就應由其全部承擔。如果想讓學校承擔,就只有走法律途徑,該怎麼承擔都可以。』郭主任最後表示,這個事一直拖著解決不了,對學校也是一種負擔,如果雙方能心平氣和坐下來協商,賠受害人幾個錢能盡早結束也行。
隨後,記者與蘭考縣教體局郭樹勤副局長取得了聯系。郭局長稱,事情發生後,教體局組成調查組進行調查,並就該校老師的不當行為作為典型面向全縣中小學批評通報。『經調查得知,該校與老師簽訂有一份協議,規定誰體罰學生,一切後果由老師個人承擔。』郭局長說,在調查組與該校創辦人及校長進行談話時,調查組認為學校因管理不善,有不可推卸的責任,建議學校本著仁愛主義,適當補償,主動與被打學生家長溝通,而校方也認識了到有一定的責任。
對於家長反映校方遲遲不願出面擔責一說,郭局長向記者透露,在此之前該校也曾發生過類似事件,後經法院判決,學校承擔的確較少,因此學校在這方面有所教訓。最後,郭局長表示,『既然都構成輕微傷了,最好走法律程序起訴吧,這樣以來,學校肯定就積極了』。
據當地群眾介紹,蘭考縣蘭苑學校是蘭考縣最早成立的一所私立學校。該校先後被評為開封市安全工作先進單位、省市縣優秀民辦學校、先進管理單位、21世紀人纔教育基地等數十項榮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