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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四川省成都市檢察院檢察官到錦江監獄探訪了在此服刑的周光榮。2014年1月28日,成都市衛生局原局長周光榮因受賄罪,被成都市中級法院一審判處有期徒刑十四年零六個月。
一身囚裝,一頭灰白的短髮,檢察官還沒問幾句,周光榮就情緒激動了,他抹起眼淚,隨後竟痛哭起來。他哭着說:“我每天都想哭,每天都通宵通宵地睡不着覺,我後悔死了……”
他認爲下屬不會供出他
成都市中級法院審理查明,2005年年底至2008年1月,周光榮擔任成都市衛生局局長期間,利用職務之便,多次接受他人賄賂。尤其是在2007年下半年,周光榮與下屬合謀,將成都市婦女兒童中心醫院一期工程交由朱某做,約定“點子費”1000萬元。案發時,朱某已支付400萬元。
這位擔任過成都市教育局局長、成都市衛生局局長,在同事眼中清正廉潔的好乾部,爲什麼會在即將退休頤養天年之際淪爲階下囚?這一切,和他的兩個“兄弟”密切相關。
何傑是周光榮案的關鍵人物之一。何傑曾經是成都的十大傑出青年,最風光的時候曾同時兼任4家醫院的院長。2009年,他出任成都市醫藥管理局副局長。他一路升遷的背後,都離不開周光榮的賞識和提攜。但是,何傑在一步步走上領導崗位後,卻開始利用手裏的權力大肆索賄受賄。2012年7月,何傑因爲經濟犯罪,被成都市檢察院立案偵查。
何傑被調查時,周光榮深信,這個他曾經栽培和提拔的老部下,是不會供出他的。可週光榮萬萬沒有想到,何傑在交代2007年利用市婦女兒童中心醫院基建工程發包而受賄一案時,供出的中間人許左,把他帶入了檢察機關的視線。
他其實都心知肚明
據周光榮說,他與比他小17歲的醫藥代表許左可以說親如兄弟、如同父子。無論家事公事,他都可以交給許左辦。就是這個許左,在周光榮2007年利用市婦女兒童中心醫院基建工程發包受賄一案中,扮演了中間人的重要角色,並最終供出了“老大哥”周光榮的一些經濟問題。
結識周光榮之前,許左曾長期在成都市衛生局的下屬三產企業當負責人。通過別人介紹認識周光榮後,能說會道的他逐漸贏得了周光榮的賞識。認識周光榮之後,他和很多大醫院搭上了關係,每年的藥品銷售業績高達四五千萬元,提成非常可觀。
2007年下半年,成都市婦女兒童中心醫院一期工程上馬。當時,何傑是遷建負責人,周光榮是成都市衛生局局長,許左則負責與基建施工方聯繫談判。三人就此結成了一個聯盟。三個人角色清楚,分工明確,周光榮與何傑幕後操縱,與基建承包人朱某聯繫、談判以及收錢都由許左出面。許左與朱某多次談判後,將點子費由當初的3個點提高到5個點,即最終1000萬元。周光榮、何傑和許左約定按照2:2:1的比例分配。2009年1月至12月,許左先後分4次從朱某手中拿走400萬元。其中,何傑分得豐田越野車1輛,摺合人民幣75萬餘元;周光榮分得新界、神仙樹大院等樓盤房屋共三套,摺合人民幣共計300餘萬元。剩餘的600萬元,朱某承諾工程竣工結算後再兌現,後因案發未支付。
周光榮收受的3套房產,並沒有登記在他自己或者家人名下,而是全部給了情婦曹某。曹某最初只是某醫院的一名普通護士,當時的周光榮已經貴爲市衛生局局長。爲了能攀上週光榮這棵大樹,曹某得到周光榮的手機號後主動發短信,稱要向周光榮私下裏彙報思想。一個護士跟一個衛生局長,有什麼思想可以彙報呢?周光榮心知肚明,但欣然赴約,最終兩人勾搭到了一起。
“自私”和“義氣”害了他
雖然“好兄弟”和“紅顏知己”的勸誘在周光榮的犯罪中起了很大作用,但周光榮自己也承認,最主要的原因是“自私”,誘因則是自己比較講“義氣”。
據主辦檢察官秦永春介紹,周光榮在55歲以前,可以說爲人正派、爲官清廉。兒子大學畢業後在家待業3年,他也沒有爲兒子的工作打過招呼。周光榮走到這一步,主要是考慮到快退休了,在這期間,他的心態發生了變化,“有權不用,過期作廢”可能主導了他這一時期的思想。
成都市檢察院張斌分析,周光榮思想上出現了“補償”的想法,“工作這麼辛苦,爲什麼不給自己一些補償呢?一旦下屬說,利用工程來爲他撈一點錢,或者是有其他的機會,他就大肆運用自己的權力來尋租,這樣他不僅沒有守住爲官的底線,也喪失了做人的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