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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今年6月26日是第27個國際禁毒日。為打擊毒品犯罪,抵制毒品侵害,今天上午,本市紅橋區法院對數起涉毒案件進行集中宣判。
租住屋內容留吸毒
法院經審理查明,2013年11月18日4時至14時,本市中年男子高某在本市南開區其租住房屋內,容留吸毒人員孟某、郭某、『老白』吸食冰毒。當日17時,高某、郭某欲購買吸毒工具,在紅橋區丁字沽零號路因形跡可疑被民警帶至公安機關盤查,高某主動交代了容留他人吸毒的事實。歸案後,公安機關在高某租住房屋內查獲可疑晶體七包、可疑顆粒和晶體一瓶及槍形物一支、彈形物三枚。經鑒定:從高某住所查獲的晶體及顆粒共重11.96克,從中均檢出甲基苯丙胺(俗稱冰毒)成分。從高某住所查獲的一支槍形物認定為槍支,三枚彈形物認定為16號獵槍彈。
根據以上事實,法院判決被告人高某犯容留他人吸毒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並處罰金人民幣5000元;犯非法持有毒品罪,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並處罰金5000元;犯非法持有槍支罪,判處有期徒刑2年;數罪並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3年,並處罰金1萬元。
販賣毒品當場落網
2013年12月3日9時,白某、張某分別給本市無業男子賈某打電話聯系購買毒品。當日10時,賈某來到南開區集園道集園裡附近,以200元的價格向白某出售白色粉末狀毒品3包。民警接舉報後至現場將白某抓獲,從其身上查獲毒品3包。賈某逃逸。隨後,賈某又至本市咸陽路與芥園西道交口處,以200元的價格向張某販賣白色粉末狀毒品2包,交易後被民警當場抓獲。後民警從賈某的住所又查獲白色粉末狀毒品58包、白色晶體狀毒品1包及電子秤1臺。經鑒定,從白某處查獲的3包白色粉末共重0.18克,從中均檢出海洛因成分;從張某處查獲的2包白色粉末共重0.12克,從中均檢出海洛因成分;從被告人賈某身上查獲的9包白色粉末共重0.85克,從中均檢出海洛因成分;從賈某家中查獲的58包白色粉末共重3.7克,從中均檢出海洛因成分;從賈某家中查獲的1包白色晶體重0.89克,從中檢出甲基苯丙胺成分。法院經審理,依法以販賣毒品罪判處被告人賈某有期徒刑2年8個月,並處罰金1萬元。
今天上午,法院另對兩起販賣毒品案和一起非法持有毒品案一並進行了宣判,涉案被告人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至2年9個月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