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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昨日上午,記者旁聽了紅橋區法院公開審理並當庭宣判的三起涉毒案件,三名被告人都有前科,因沾染毒癮而不能自拔。
高某19歲時因搶劫被勞動教養,27歲時犯搶劫罪、尋釁滋事罪領刑,33歲時出獄。去年,40歲的高某再進班房,以涉嫌容留他人吸毒、非法持有毒品、非法持有槍支三項罪名被提起公訴。2013年11月,民警在紅橋區丁字沽零號路巡邏發現高某與一女子形跡可疑,經傳喚至派出所審查,二人均承認是吸毒人員。高某主動交代容留兩女一男在其租住地吸毒。民警在高某租住地搜查出白色晶體,經鑒定重量11.96克,含甲基苯丙胺成分,民警還搜出一把槍支及三發子彈。高某表示認罪,當庭提交一份在看守所寫下的『悔過書』。辯護律師表示,希望法庭考慮自首坦白等情節,顧念其上有年老母親、下有年幼女兒,從輕判處。法院經審理,高某被控三項罪名成立,數罪並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三年並處罰金1萬元。
今年33歲的任某,17歲時犯搶劫罪判刑5年,今年1月民警偵辦有關案件時,遇任某攜帶紅色手提袋由外返回住處,民警當場從手袋裡查獲白色晶體1袋和標注鹽酸?替啶的注射針劑322支,經鑒定白色晶體重48.58克,含甲基苯丙胺成分;注射劑644毫昇,含曲馬多成分(屬麻醉和精神藥品類)。任某自稱因身體受傷用毒品和藥物鎮痛後上癮,對指控罪名事實無異議。法院一審判決被告人犯非法持有毒品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九個月並處罰金2萬元。
今年39歲的賈某,16歲時因盜竊被勞動教養,30歲時因尋釁滋事罪入獄,35歲時因敲詐勒索判刑1年,出獄不久因吸毒被強制隔離戒毒。去年12月,賈某在南開區集園道向吸毒人員賒售白色粉末狀毒品後離開。民警接舉報後至現場將吸毒人員抓獲。賈某又至咸陽路與芥園西道交口,向另一名吸毒人員販賣白色粉末狀毒品,交易後被民警當場抓獲,賈某販賣毒品數量認定為海洛因4.85克,甲基苯丙胺0.89克。賈某表示認罪,坦言自己以販養吸。法院一審以販賣毒品罪判處賈某有期徒刑二年八個月並處罰金1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