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背景】酷愛下象棋的湖南臨湘市橫鋪鄉農民劉其軍作為只有初中文化的『小卒』,為維護征地補償糾紛中的權益,劉其軍通過逐級上訪、行政復議、求助媒體等各種方式一路向前,最終借助法律武器將臨湘市長告上法庭。前不久,該案在岳陽市君山區人民法院開庭審理,劉其軍則成了當地民眾心目中的維權英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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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場訴訟案的起因是2013年初,杭瑞高速修到了臨湘市橫鋪鄉,市政府按照湖南省征地補償標准給村民發放了補償。劉其軍則認為此次征地補償應按照國家標准來補償,存在異議,他在逐級上訪中均未得到滿意的結果,便通過司法途徑來討說法。在2014年5月22日,岳陽市君山區人民法院對此案開庭審理,之後市長龔衛國在接受采訪中稱由於工作繁忙未能出席庭審現場,對這次行政訴訟表示理解和支持,並公開表態未對法院進行乾擾;而法院審理此案也完全依照司法程序,並主動糾正了起訴書中存在的不妥之處,可以說在整個案件受理過程中,臨湘市政府及法院的配合都比較積極。 但是在這起普通的行政訴訟案背後,也應該深思一下為何劉其軍會被捧為『英雄』。在以往『民告官』的案件中,法院與政府之間存在著微妙的關系,而如何解決法院與政府的關系成為公民能否走上『民告官』這條路的關鍵所在。對此,國家對行政訴訟制度的完善也一直沒有停止腳步。國務院在最新一次對行政訴訟制度的修改中,重點也在於減小地方政府對於法院審批的乾預,逐步解決司法權力難以獨立行使的問題,加大了對地方官員違法追責的力度,全面推動司法改革。 行政訴訟屬於化解官民矛盾的基本機制,國家通過不斷修改完善《行政訴訟法》給個人起訴國家機關侵權行為提供有力保障,規范法院正確及時審理行政案件,維護監督行政機關依法行使行政職權。而劉其軍在維權過程中,國土資源部官員也建議他通過行政訴訟的方式來維護自己的權益,所以說劉其軍狀告市長理應是再普通不過的行為,只能算是一起行政案件,他更不應該被捧為『維權英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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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畏進公堂,恥於訴訟,一些基層群眾最卑微的處世哲學是『打死不告狀,冤死不告官』。劉其軍卻展現了另一種模樣,不僅不畏進公堂,還敢於『單挑』地方行政一把手——將市長告上法庭。【詳細>>】 摘要:與民告官勝訴率明顯下降相伴而生的,最惡劣的大概是『截訪』的產業化與黑勢力化。信『訪』的實質是信『權』,信『權』的實質是信『人』,不信法治信人治,這就是『信法不如信訪』的實質。【詳細>>】
摘要:隨著市民法律維權意識不斷提高,近年來,東莞的『民告官』案件呈現逐年上昇的趨勢。【詳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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