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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一男子為謀利,將來源不明的液體注入收購來的藥瓶內,制造假胰島素,後被公安機關查獲。日前,紅橋區法院經審理,以生產假藥罪判處該男子有期徒刑1年,並處罰金4萬元。
2013年6月,黑龍江省無業男子劉某租住在本市紅橋區某單元房內,後其利用在市場收購的『諾和銳30』(胰島素)包裝盒、藥瓶,將從市場上收購的來源不明的液體用注射器注入藥瓶,制造假冒的『諾和諾德』藥品。『諾和諾德』公司發現劉某涉嫌制造其公司藥品後,於2013年10月17日向公安機關報案,當日公安機關在上述地點將劉某查獲,同時查獲『諾和銳30』685支(盒)、『諾和銳30』包裝盒2031個、『諾和銳30』空瓶1650個以及注射針管、雪碧瓶、自封袋、電熨斗、過濾網等作案工具,亦查獲其他不同種類藥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