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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記者從市地稅局獲悉,從7月1日起,本市小微微利企業在申報企業所得稅時即可享受稅收減免政策,本市新增4000戶符合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的小微企業,減免稅收6500萬元。目前,本市稅務部門已累計為17.1萬戶次小微企業減稅1.68億元。
據介紹,自2014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對年應納稅所得額低於10萬元(含10萬元)的小型微利企業,其所得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無論采取查賬征收還是核定征收企業所得稅方式,凡符合規定條件的小型微利企業,均可按規定享受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為便於小型微利企業等納稅人在月份、季度預繳預征企業所得稅時即可享受減免稅政策,地稅部門修改了納稅申報表,小型微利企業等納稅人申報企業所得稅時即可享受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
《企業所得稅月(季)度預繳納稅申報表》自2014年7月1日啟用,不影響2014年1月1日起執行的小型微利企業等所得稅優惠政策落實。小微企業先享受優惠政策事後備案即可,符合條件的企業即使在按月按季預繳時沒有享受優惠,年度終了匯算清繳時仍然能按照政策規定享受優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