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中國人的家庭幸福程度是怎樣的?提昇家庭幸福有哪些有效途徑?由國家衛計委家庭發展司和中國人口福利基金會主辦的『2014國際家庭日中國行動——聚焦城鎮化與中國家庭幸福』公益論壇,5月15日在京召開。在這次論壇上,中國人民大學社會與人口學院院長翟振武教授發布的《『二元』社會的『一元』幸福——中國家庭幸福發展二期研究報告》,引起與會者的關注。
在2012年一期調查研究的基礎上,中國人口福利基金會與中國人民大學又共同開展了『中國家庭幸福發展指數研究』二期課題的研究。所謂『二元社會』是指城市為一元、農村為另一元。二期調查於2014年2月至3月間,在全國東中西部共隨機抽取了10個城市包括所屬農村地區進行問卷調查。經過培訓的300多名專業調查員,共訪問了10299個家庭的29882名家庭成員。問卷調查的目的,是反映宏觀統計指標所不能反映出來的民眾主觀幸福感狀況,主要涉及家庭成員在各個方面的心理狀況和主觀感受。
一萬個家庭問幸福
問卷共涉及4類約65個問題,與一期調查直接詢問『您覺得您的家庭幸福嗎』,然後分成5類答案的李克特量表法相比,二期調查采取了更為科學的方法,引入『測量錨點』和『等比例方法』,對家庭幸福感評分進行標准化。具體做法是,首先讓填答者對家庭幸福打分,1分最低,10分最高;然後再讓填答者回答『幾分以上算幸福』,以後一個問題為基准,對前一個問題進行等比例標准化,從而得到去除自評異質性的標准化家庭幸福感答案。這種做法的好處在於,可以充分考慮到不同人群得出同樣分值的不同意義,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分析人們感覺不幸福,是由於現實情況真的很糟糕,還是人們的預期太高。
這種配套問法對家庭中的每一位成員都予以詢問,對於所調查的一萬多個家庭而言,會得到近3萬人的家庭幸福感情況,同時可對每個家庭中各個家庭成員的標准化幸福感進行平均,從而得到真正考慮到每個家庭成員的家庭幸福感。標准化幸福感達到6時,表示已經達到了自己期望的幸福水平。
此次調查記錄的10299名主問卷填答者中,5099名為男性,約佔49.6%;5187名為女性,約佔50.4%;基本符合1:1的性別比例配額。30歲以下人口約佔27.70%,30歲至45歲人口約佔39.78%,46歲至59歲的人口約佔19.52%,60歲及以上的人口約佔13%。其中擁有農業戶口的約佔52.5%,非農戶口約佔47.5%,基本符合1:1的城鄉比例配額。
所有家庭成員個人幸福感得分的均值作為家庭幸福感的得分,數據顯示,51.78%的家庭標准化幸福感得分在6分以上,已經達到自家期望的幸福水平。48.22%的家庭標准化幸福感得分在6分以下,尚未達到期望幸福水平。分城鄉來看,城鎮家庭標准化幸福感得分平均可達5.99分,其中6分以上的佔57.98%。農村家庭標准化幸福感得分平均約為5.79分,其中6分以上的佔46.04%。可見,城鎮家庭的幸福感高於農村家庭。
本次調查的主問卷中,詢問填答者(在婚或經歷過婚姻的人)『您認為影響家庭幸福最重要的五個因素是什麼?請選出五項並排列順序』,下設19個選項,涉及家庭生活的方方面面。從中可分析出以下調查發現:
1.夫妻關系是家庭幸福重中之重
調查顯示,影響家庭幸福排在前五位的因素中,各類家庭關系成為主要的被選對象。第一位和第二位因素的前三個選項中,都有『夫妻關系』選項;第一、二、三位因素的前三個選項中,也都有『兒女懂事』選項;『老人通情達理』的選項也進入到第二位因素中排名第二的選項。而這些家庭關系類選項,是從包括『有車』、『有房』、『子女有出息』等物質生活硬件的19個選項中脫穎而出的,由此可見,在我國目前的發展階段,家庭關系這種軟環境,成為影響家庭幸福的最重要因素。
在眾多家庭關系中,最受重視的是夫妻關系,其次是同子女的關系,與長輩的關系相對而言受到的關注最少。調查結果顯示,近五成的家庭把『夫妻和睦』選作影響家庭幸福的第一位因素,另有近二成家庭把『夫妻和睦』排在第二位。被調查家庭對於『夫妻和睦』的重視程度,是其他各選項所無法匹敵的,由此可見,夫妻二人琴瑟和鳴的確是家庭幸福美滿的關鍵因素。
2. 『家人身體健康』是家庭幸福的本錢
在影響家庭幸福排名前五的因素中,『家人身體健康』是佔比最高的一項,已然成為家庭幸福的剛性需求。『看病難』、『看病貴』以及『因病致貧』的現實問題,使得『家人身體健康』同時也成為家庭生活較為富足、有所保障的重要條件,可見身體健康已然成為家庭幸福的本錢。
3.要求『生活有保障』而非『有房有車』
在有關家庭關系類的19個選項中,涉及經濟方面的選項有『有房』、『有車』、『收入高』以及『家裡有權勢』等。在眾多相關選項中,『家庭生活有保障』被選入前五位重要因素的比例最高。有12.9%的家庭認為『生活有保障』是第五重要的家庭幸福影響因素,此外還有10.7%以及9.6%的家庭把『生活有保障』列為第四以及第三重要的因素,另有9.8%的家庭認為『收入高』是第四重要的因素。可見,家庭日常生活穩定有保障仍是對家庭幸福具有較大影響的因素。
4.家人團聚對家庭幸福影響大
影響家庭幸福的第五位因素中,排序第二的選項是『家人團聚的時間多』,有一成多的人認為家庭成員較多的團聚是影響家庭幸福的重要因素。19個備選選項中『孩子有出息』、『有知心朋友』、『鄰裡關系好』、『有房有車』以及『人脈廣泛』等選項,都沒能擠進前五位因素中排序前三的選項,而『家人團聚的時間多』雖然選擇比例比不上『夫妻和睦』、『家人身體健康』等,卻成功躋身為第五位因素中排序第二的選項,這值得關注。
與『故土難離』、『安土重遷』、『幾世同堂』的傳統社會不同,現代社會『人在他鄉』成為常態,快節奏的生活、高壓力的工作學習使得『小家庭』往往只有等到晚上纔能共處一室;『大家庭』則一年都難得聚上一回。能有更多機會同家人聚在一起,成為不能忽視的家庭幸福訴求。
家庭幸福因素選擇有地區差異
據翟振武教授介紹,這次調查抽取的樣本覆蓋了分布於東、中、西部的10個省市。不同地區在自然資源環境狀況以及社會經濟發展水平上存在差異,必然導致家庭在生活方式、行為模式及價值觀念有所不同,從而使得家庭幸福重要因素選擇及排序上的呈現差異性。
東部和中部地區更看重家人團聚。東部和中部地區都有一成左右的家庭,將『家人團聚的時間多』作為影響家庭幸福第五位因素的首選。由於東、中部地區人口流動頻率均高於西部,造成更多『人在他鄉』的現象,因而認為家人團聚對家庭幸福有重要影響。
相比於東部地區,中、西部地區家庭傾向於『有房』是影響家庭幸福的重要因素。不過,三大地區家庭均不重視『有車』的影響。中、西部地區有7%以上的家庭將『有房』列為影響家庭幸福第二重要的因素;東部則只有4.8%的家庭看重『有房』。三大地區都只有很小比例的家庭選擇『有車』為重要因素。由此看來,經濟相對落後地區對於『有房』的訴求更強烈。
家庭關系緊張的主要原因
調查結果還顯示,近八成被訪者認為不同代的家人之間的關系是『好』或『非常好』的,只有0.2%的被訪者評價家庭代際關系『非常不好』。感覺代際關系『非常不好』的家庭,在影響家庭幸福重要因素的選擇和排序上,與感覺代際關系『非常好』、『好』、『一般』甚至『不好』的家庭有明顯區別。
長輩不夠『通情達理』和子女不夠『懂事』,成為代際關系緊張的主要原因。排在第一位的重要影響因素選擇中,感覺代際關系『非常不好』的家庭中有二成以上首選『長輩通情達理』這一選項;其他家庭則不十分關注長輩問題,而是主要關注『夫妻和睦』的重要影響。排在第二位的重要影響因素選擇中,感覺代際關系『非常不好』的家庭中同樣有二成首選『子女懂事』第一選項;其他家庭首要關注的第二位影響因素則是『家人身體健康』,第二關注的為『夫妻和睦』。由此可見,重視夫妻關系的經營是良好代際關系的基礎,而長輩不夠『通情達理』、子女不夠『懂事』,成為代際關系緊張的主要原因。
調查結果顯示,被訪者最擔心的前三位子女問題中,排名前三的選項始終離不開子女的健康、安全以及學習成績。相比較而言,子女健康是首要擔心的問題;子女安全屈居第二;子女的學習成績僅排在第三。近年來,毒奶粉事件、校車事故、食品安全隱患等安全類問題頻發,成為父母最擔心子女健康及安全狀況的主要原因。雖然,『子女的學習成績』毫無懸念地擠進前三,但其受關注程度是低於健康及安全問題的。
排在第二位的子女問題中,單親家庭(離婚和喪偶家庭)和重組家庭(再婚家庭)中,選擇最多選項都是『子女的健康』,其他類型家庭則主要選擇了『子女的安全』。考慮到單親和重組家庭都是經歷過重大變故,伴隨強烈情感波動的家庭,因而這類家庭中的孩子不論身體還是心理健康,都極易受到負面因素的影響,也就自然得到更多的關注。
家庭收入提昇幸福感
無論農村還是城鎮,收入水平和收入公平程度對家庭幸福都有著顯著作用。此次調查顯示,2013年我國農村家庭的平均總收入為6.84萬元,人均家庭收入為1.94萬元;而城鎮家庭的收入水平較高,平均總收入為9.04萬元,人均家庭收入為2.72萬元。
但是,無論是農村家庭還是城鎮家庭,家庭收入對提高家庭幸福都存在著正向的影響。在農村地區,家庭年收入每提高1萬元,標准化幸福感得分將提高0.004分;在城鎮地區,家庭收入每提高1萬元,標准化幸福感得分將提高0.01分。
這次調查的結果也顯示,我國家庭收入公平狀況不十分理想,只有1/3的人認為收入比較公平,45%的人認為收入公平性一般,高達1/5的人認為收入和別人比不公平。總體來說,對收入公平性評價越高,家庭就越幸福。
住房也是與幸福感密切相關的經濟因素之一。調查顯示,80%的家庭擁有1套房子的產權,14%的家庭擁有多套房子的產權。分城鄉情況來看,無論城鎮還是農村,擁有1套住房的家庭都佔了絕大多數。城鎮家庭擁有住房產權的狀況略好於農村家庭,城鎮家庭的人均住房套數為1.18套,農村家庭為1.10套。而城鎮家庭多套房的比例則更高一些。
『我想有個家,一個不需要多大的地方。』這句上世紀90年代風靡大江南北的歌詞,真實地反映出人們對住房條件的基本要求——夠住就行,並非越大越好。調查中城鎮家庭和農村家庭都表現出相同的趨勢,居住面積非常大的家庭並不是最幸福的,而居住面積比較大的家庭最幸福的,但隨著居住面積從『比較大』變化到『非常小』,城鎮家庭和農村家庭的平均家庭幸福評分,都表現出持續下降的趨勢。
近年來,『扶不扶』、『救不救』等熱點話題引發了關於我國社會信任狀況的爭論,『信任危機』、『道德滑坡』等詞匯頗受矚目。調查中發現,確有相當數量的家庭認為在社會上只有少數人可以信任,但是這一比例不超過兩成,約有七成的家庭認為社會上的多數人可以信任。四分之三左右的家庭會在社會交往中時而感到人際關系冷淡,但是只有6.21%的家庭經常有此感覺。此外,較為信任熟人的家庭約佔七成。這樣的社會信任狀況雖不足以讓人十分樂觀,但也不至於被『危機』描述得那樣聳人聽聞。社會信任也是家庭幸福的『墊腳石』和『強心針』。較為信任熟人的家庭標准化幸福感得分約為5.91分,而一般性信任熟人的家庭約為5.83分,不太信任熟人的家庭則只有5.75分。
城鄉之間的社會信任狀況有異,也是造成兩者家庭幸福感差別的重要原因。農村家庭較為信任熟人的比例約為72.55%,而城鎮家庭的相應比例約為70.28%。在交往中時而感到人際關系冷淡的農村家庭約佔73.51%,而城鎮家庭的相應比例約為77.27%。不過,從社會信任的總體狀況來看,認為社會上的多數人可以信任的農村家庭約佔68.90%,與城鎮家庭基本持平(69.19%)。
此次調查還涉及了養老、疾病、訴求表達渠道暢通與否和安全感對家庭幸福的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