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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因老鄉拒絕和自己做生意,一名男青年竟持砍刀對著對方豪車一陣亂砍,造成車輛嚴重損壞。事發後,該男子被警方抓獲。日前,南開區法院經審理,認定該男子的行為已構成故意毀壞財物罪,依法判處其有期徒刑4年,賠償車主損失11萬餘元。
安徽省男青年任某欲同在津老鄉沈某做生意,遭到對方拒絕後,任某心生怨恨,於2013年8月9日零時,伙同『老雅』(現在逃)至本市南開區一家酒店找沈某理論,但因故未能見到。出來後,任某發現沈某的保時捷卡宴汽車就停在酒店門前,遂掏出隨身攜帶的砍刀對著此車亂砍,將汽車砸壞後逃逸。經鑒定,任某造成車輛損失價值共計11萬餘元。後經公安機關偵查,任某於同年10月24日被警方抓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