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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近日,寶坻區檢察院在辦理一起濫伐林木案件時,將對該案犯罪嫌疑人作出的《不起訴決定書》和針對犯罪嫌疑人所在村鎮的《檢察建議書》同時送達,希望能通過這起案件,提高村民的環保意識和法律意識。
今年5月份,寶坻區人民檢察院公訴科在審查一起濫伐林木案件時發現,該案嫌疑人在未去林業部門辦理采伐許可證的情況下,將自己在承包魚塘邊栽種的楊樹私自賣予他人砍伐,被林業部門當場查獲。經鑒定,共有43棵楊樹被砍。通過審查,承辦人員發現該案犯罪嫌疑人砍伐的樹木雖已達到刑法規定『數量較大』的標准,涉嫌濫伐林木罪,但其法律意識淡薄,認為砍伐自己種植的樹木無需辦理什麼證件,屬於『不知法但犯法』,主觀惡性不大。案件審查中,嫌疑人不但如實供述了犯罪行為,還多次表示願意對被砍伐樹木進行補種。鑒於此,該院依法對犯罪嫌疑人給予了不起訴決定。
為放大不起訴決定的『正能量』,同時也為督促犯罪嫌疑人認真做好砍伐樹木的補種工作,該院依法發出了《檢察建議書》,建議該村村乾部要帶頭學法、遵法、守法,加大林木保護的宣傳力度,提高村民林木保護意識;建議該鎮政府督促犯罪嫌疑人認真做好濫伐林木的補種工作,保證成活率,同時要加強與林業部門的溝通,為群眾辦理林木采伐許可證提供引導與服務,提高所有村民的環保意識與法律意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