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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他認爲,從管理區域上,《草案》意味着城管隊員不再需要“包打天下”。“終於可能有地方法規,明確規定了鄉鎮政府、街道辦的管理範圍,而我們只管這之外的。”
“更有意義的是,原本整個城市都可能是不允許小販擺攤的,我可以理解,他們無處安身,生存壓力就會加大,就像一個吹脹的氣球,很容易炸開。所以,他們和城管隊員對峙時,就容易發生衝突。而現在,《草案》解決了這個問題。他們有了合法的去處,壓力有了出口,這也讓我們執法時可能遭遇的阻力大大減少。”這名隊員對中國青年報記者說。
周志忍認爲,《草案》用地方法規的形式,還大大壓縮了原本城管執法中的“灰色地帶”,也讓以後的政府規劃更有依據。
“原本小販擺攤的區域都是灰色地帶,也就無法調研供需的矛盾。如果僧多粥少很嚴重,政府就應該進行拓寬馬路、改善基礎設施等規劃。但這些都是以黑白地帶爲基礎,否則就沒法科學測算、規劃。”
多名專家均表示,相比此前多地嘗試劃定攤販疏導區,此次廣東若出臺地方性法規,是向法制化、規範化前進了一步。
“建立疏導區畢竟只是執法部門行政的一種探索,只是一條可能的解決路徑。而立法考慮得肯定要更全面,有專家進行系統論證,覆蓋多種解決路徑,也會覆蓋疏導區這種方式。”周志忍說。
多名專家認爲,《草案》中的按抽籤搖號,是一種“相對公平的做法”。羅亞蒙介紹,美國紐約對攤販的管理也採取這一方式。
羅亞蒙認爲,廣東的這一做法,實際是城市治理方式的升級:“從行政命令到法律規章”。
“過去的疏導點是城管局用行政命令來推動的,制定條例之後,實際上是把行政經驗法制化、固定化了。以後不管誰當城管局長,都得這麼幹。”羅亞蒙說。(記者莊慶鴻實習生陳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