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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老同學見面本來應該以誠相待,但被告人劉某卻編造自己是總經理的謊言,詐騙了一名多年不見的老同學人民幣155萬元。近日,經河西區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這起詐騙數額特別巨大的案件一審宣判。法院以詐騙罪判處被告人劉某有期徒刑13年半,並處罰金20萬元。
經查,被告人劉某與顧某原系同學關係。3年前,劉某在同學聚會上與顧某再次相遇後,編造某公司總經理的身份,駕駛豪車以成功人士面目與顧某交往,並逐步獲得顧某的信任。後劉某編造其資金暫時無法週轉,承攬的北京昌平地鐵電梯裝潢項目因事故需要交納300萬人民幣保證金等理由,向顧某借款,並先後在本市河西區某小區騙取顧某人民幣總計155萬餘元。2011年8月,劉某採取關閉通訊工具及藏匿方式逃避顧某向其索款。劉某被警方抓獲後始終認罪態度惡劣,且未退賠受害人。檢察官提示市民,切不可輕信他人,特別是莫讓身邊熟人光鮮外表矇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