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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同學關係,一直被認爲是最純潔最值得信任的關係。然而,本市男子劉某利用同學間的信任,大行騙術,編造謊言找同學顧某“借”錢,但當錢到手後劉某馬上人間蒸發。昨天,河西區檢察院披露一起他們近期辦結的詐騙案,提醒市民不要輕信他人,包括老同學。
本案中,男子劉某與女子顧某是中專同學。三年前,有熱心同學牽頭召集了昔日同學聚會。在這次聚會上,劉顧二人再次相遇並敘舊。劉某自稱是一家公司的總經理,收入可觀。此後,劉某一直以成功人士的面目與顧某交往,並漸漸取得顧某信任。劉某見時機成熟,開始行騙。他編造藉口稱承攬到北京昌平地鐵電梯裝潢項目,因故需要繳納300萬元人民幣的保證金,但自己手頭緊張,拿不出這筆錢來,希望向顧某借款。顧某憑着對老同學的信任,先後分幾次給了顧某一共155萬餘元。
鉅款到手後,劉某便消失得無影無蹤。顧某發現對方關機,找不到蹤跡,只好報警求助。歸案後,劉某認罪態度惡劣,且拒不退賠騙得的鉅款。河西區檢察院的檢察官通過細緻的工作和不懈的努力,最終懲罰了犯罪分子,保護了人民的合法權益。近日,此案由河西區檢察院提起公訴。經法院審理,劉某因詐騙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三年半,罰金20萬元。
檢察官提示市民:擦亮雙眼,切不可輕信他人,特別是莫讓身邊熟人光鮮外表矇蔽,造成不可挽回的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