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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因不滿鄰居家發出噪音,一花甲老翁上門理論,爭執期間,竟出手毆傷對方。結果,他不僅為此賠償鄰居3萬餘元,還被南開區法院以故意傷害罪判處拘役5個月,緩刑6個月。
年過花甲的張某系退休人員,家住本市南開區某社區。2013年11月17日,張某以樓上鄰居楊某家中噪音影響其休息為由,來到楊某家中,與楊某發生爭執。其間,張某用拳頭擊打楊某面部及身體,致楊某受傷。後經法醫鑒定,楊某左側鼻骨合並左側上頜骨額突骨折的損傷程度為輕傷二級,其面部、頸部及軀乾軟組織等處的損傷程度均為輕微傷。
在檢察機關以故意傷害罪對張某提起公訴的同時,楊某亦提起附帶民事訴訟。經法院主持調解,雙方就民事賠償問題達成一致意見,被害人楊某請求法庭對被告人張某從輕處罰。由此,法院依法作出如上一審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