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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精神分裂癥的女子張某在家趁父親熟睡,用水果刀無故將父親紮成輕傷。因其無刑事責任能力,未被追究刑事責任。近日,密雲檢察院通過刑事訴訟特別程序,向密雲法院申請對張某進行強制醫療。
張某現年30歲,從2010年開始情緒變得不穩定,胡言亂語,罵罵咧咧,經常無故發脾氣,揚言要殺父母。
今年4月29日上午9時許,張某的父親在客廳的沙發上睡覺時被疼痛驚醒,他看見女兒張某拿著一把水果刀站在他面前,他的脖子正往外噴血,臉部及胸部也不同程度受傷。張父一把搶下女兒手裡的刀,前往醫院救治。經鑒定,張父損傷程度為輕傷二級。精神司法鑒定顯示,張某案發時被診斷為精神分裂癥,評定為無刑事責任能力,不負刑事責任。檢方認為,應對張某進行強制醫療,遂向法院提出申請。案件正在進一步審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