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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空公司空姐王小姐認爲奧迪車司機鬥氣行車導致交通事故,致使她嚴重燒傷,花費了鉅額醫療費,遂狀告肇事司機張先生及保險公司,索要高達近1500萬元的賠償,其中包括醫療費、殘疾輔助器具費、傷殘賠償金、精神損害撫慰金及財產損失等。
據王小姐稱,去年上半年,她乘坐朋友所駕駛的奧迪車輛行駛在海淀區的道路上,與張先生所駕駛的奧迪車輛相撞,致使她乘坐的車輛被撞後衝過護欄,砸向對面方向行駛的另兩部車輛。隨即,三車均被燒燬,王小姐嚴重燒傷。
王小姐被送醫急救,經診斷爲全身多處燒傷90%,吸入性損傷,低蛋白血癥;電解質紊亂,雙下肢切開減張術後,新功能不全;頭面頸部、軀幹及四肢所受損傷,致全身多處燒傷90%。後經司法鑑定爲重傷一級,傷殘賠償指數100%。
“我一直住院治療,花費巨大,但未獲任何賠償。”王小姐認爲,張先生的行爲致使她在經濟和精神上均遭受巨大損失,僅就醫療費一項已經花費數百萬元。“張先生因鬥氣行車,造成嚴重後果,已涉嫌犯罪,被檢察院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提起公訴,足以說明他的過錯程度,他應對事故的損失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至於保險公司,王小姐認爲一方面該公司是張先生的工作單位,張先生在履行公司職務過程中致使王小姐受到傷害,公司應承擔賠償責任;另一方面,該公司又是事故發生時張先生所駕駛車輛的交強險和商業險承保人,應當在保險限額內負擔賠償責任。
目前,該案正在進一步審理過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