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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邊檢機關獲悉,鑑於蒙古現適逢旅遊季節,爲預防外國公民、遊客免遭違法行爲襲擊,蒙古國警察總局提醒如下:
1、外國公民應對蒙古國的語言、文化、習俗特點等有所瞭解。提請各國使領館、代表處爲本國公民提供相關信息,必要時可請相關專業機構提供協助。2、具備一定法律知識,瞭解並遵守蒙古國現行法律法規。3、選擇具備資質和經驗的企業單位或個人提供中介服務。4、儘量避免天黑和夜晚單獨赴郊區、牧區旅行。5、妥善保管物品以免遺失或被盜。6、適量飲酒及含酒精類飲料。 7、將錢款、證件存放於安全之處。8、不隨身攜帶大量現金和貴重物品。9、赴牧區及其它省市旅遊時提前做好旅行準備,並選用有許可、有經驗的旅行社和安全的交通工具。10、在蒙古國開展業務時須提前瞭解蒙古國相關法律法規,可向蒙古國相關專業機構諮詢。11、遇到危險或被襲擊時立即撥打報警電話102(信息和緊急指揮中心)。(王文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