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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主義司法制度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政治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深化司法體制改革,是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政治制度、踐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必經途徑。應緊緊圍繞“讓人民羣衆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義”的目標,牢牢堅持司法爲民、公正司法,不斷深化司法改革,切實做好執法辦案等各項工作。
始終堅持黨的領導,踐行社會主義法治理念。黨的領導是社會主義法治的根本保證。堅持黨的領導,是我國司法體制的政治優勢和重要特徵,也是司法體制改革攻堅克難的重要保障。政法戰線要旗幟鮮明地堅持黨的領導,全面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認真貫徹習近平同志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切實擔負起維護社會大局穩定、促進社會公平正義、保障人民安居樂業的職責使命。應進一步強化司法爲民、公正司法,妥善審理涉民生案件,加強司法便民利民工作,切實維護羣衆合法權益;加強理想信念教育,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和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提高政法隊伍政治業務素質,始終保持政治堅定;恪守服務大局理念,忠實履行憲法和法律賦予的職責。
牢牢堅持司法爲民,切實維護羣衆合法權益。司法爲民既是新時期司法工作的根本宗旨,也是在全社會實現公平正義的本質要求,還是檢驗司法工作社會效果的基本尺度。堅持司法爲民,就是要心中裝有羣衆、時時想着羣衆、密切聯繫羣衆,紮實爲人民羣衆辦實事,自覺接受人民羣衆的批評和監督;堅持司法爲民,就是要轉變司法作風,改進工作方式,提升司法隊伍綜合素能,提高司法工作效率,不斷滿足人民羣衆日益增長的司法需求;堅持司法爲民,就是要拓寬人民羣衆有序參與司法的渠道,有效解決人民羣衆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焦點熱點問題,努力讓人民羣衆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義;堅持司法爲民,就是要深化司法體制改革,通過制度的完善、程序的規範切實保障人民羣衆充分行使自己的合法權益。
嚴格遵循司法規律,建設公正高效權威的社會主義司法制度。司法規律是指對於司法活動和司法建設客觀要求的法則,由司法的特性所決定,體現在司法活動和司法建設的各個方面。司法活動和司法建設應當以法律效果的實現爲基礎,在遵循實定法的前提下追求政治效果和社會效果的最大實現。這就要求在實際案件中利用自由裁量權對各種因素進行比較和均衡,全面考量社會環境,審時度勢、嚴密謹慎地權衡。深化司法體制改革只有遵循司法活動的客觀規律,體現權責統一、權力制約、尊重程序、高效權威的要求,才能踐行國家法治,促進改革發展,保障人民權益,推動社會進步,進而建設公正高效權威的社會主義司法制度。
有力促進司法公正,推進陽光司法。實現公平正義,要求在堅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前提下,堅持合理合法原則、及時高效原則、程序公正原則。公正司法,從實體上說,是根據證據準確認定案件事實,正確適用法律,公正處理案件的實體關係;從程序上來說,是在最大限度合理配置司法資源的基礎上,實現司法快速及時、有序高效地化解社會矛盾的功能。首先,堅決防止和糾正冤假錯案。尊重和保障人權,嚴格恪守罪刑法定、疑罪從無、證據裁判等原則,嚴格排除非法證據。其次,加大庭審公開力度。積極推進陽光司法,推進審判公開、檢務公開,推動公開法院生效裁判文書,增進羣衆對司法裁判的瞭解和理解。最後,確保審判機關、檢察機關依法獨立公正行使審判權、檢察權,改革審判委員會制度,完善主審法官、合議庭辦案責任制,讓審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負責。
總之,司法機關擔負着維護國家長治久安、保障人民安居樂業、服務經濟社會發展的神聖使命,應該也必將爲推進平安中國、法治中國建設,實現“兩個一百年”奮鬥目標和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作出更大貢獻。
(作者單位:中南財經政法大學刑事司法學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