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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高校畢業生已基本離校,但部分畢業生的“飯碗”還沒着落。爲促進離校未就業畢業生儘快實現就業創業,教育部日前下發《教育部辦公廳關於做好2014年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就業服務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各高校積極採取多種有效舉措,力促離校未就業畢業生就業創業,切實做到畢業生“離校不離心、服務不斷線”。
通知指出,畢業生就業問題,事關畢業生及其家庭的切身利益,事關改革發展穩定大局,各地各高校要以高度責任感重點做好5項工作:
一是進一步開展雙向選擇招聘活動。針對畢業生離校和返回家鄉所在地等特點,持續組織開展網上和網下招聘活動。各地教育部門要積極會同人社部門舉辦好“高校畢業生就業服務月”“就業服務周”等活動,努力幫助未就業畢業生儘快落實就業崗位。
二是持續做好就業指導服務工作。要求高校通過多種方式徵集用人單位需求信息向畢業生推送。要進一步做好就業困難畢業生重點幫扶,及時將未就業畢業生納入就業見習,爲他們提供就業信息、就業培訓、就業援助等服務,關心到底。
三是積極推進大學生徵兵工作。各地要結合實際開設大學生入伍綠色通道,做好體檢、政審、定兵等各項工作,宣傳落實好學費資助、退役後復學升學、就業創業等優惠政策。
四是大力扶持未就業畢業生自主創業。各地各高校要把國家支持、鼓勵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的創業培訓、註冊登記、稅費減免、小額貸款等優惠政策及時推送到未就業畢業生,發揮政策效應促進自主創業。各高校要動員專業教師與有創業意願的未就業畢業生結對子,爲他們提供技術支持和項目諮詢,並主動邀請企業家、投資人等擔任創業導師。各地教育部門要積極協調人社、財政、稅務等部門,爲畢業生提供創業培訓、開業諮詢、小額貸款擔保等服務。
五是做好信息銜接和服務接續工作。各高校要做好未就業畢業生的信息收集彙總,在徵得畢業生本人同意的前提下,及時將有就業意願的未就業畢業生信息提供給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積極配合人社部門組織實施好“離校未就業畢業生就業促進計劃”,力爭使每一名有就業意願的未就業畢業生在畢業半年內實現就業或參加到就業準備活動中。(記者樊麗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