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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按照市委黨的羣衆路線教育實踐活動領導小組部署和《天津市第二批教育實踐活動深化“四風”突出問題專項整治補充工作任務書》要求,市財政局、市發改委、市審計局聯合下發通知,從7月中旬至10月底,在全市範圍內開展“嚴肅查處滯留截留、抵扣挪用、虛報冒領、套取侵吞各種補助資金”專項整治工作。
《通知》指出,開展對涉及城鄉居民各種補助資金滯留截留、抵扣挪用、虛報冒領、套取侵吞的專項整治活動,是貫徹落實中央和市委精神的重要舉措,是教育實踐活動的有力抓手和重要載體,是集中整治“四風”頑症的有力措施,對於確保第二批教育實踐活動取得人民羣衆滿意的成效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通過對滯留截留、抵扣挪用、虛報冒領、套取侵吞各種補助資金的行爲進行徹底清理,嚴肅整治,切實保障廣大城鄉居民享受政策性補助的權利,國家各類城鄉居民補助性政策的落實,國家補助資金的安全。
專項整治內容包括:未按政策標準足額發放補助資金;未按政策要求按期發放補助資金;滯留截留補助資金;抵扣挪用補助資金;虛報冒領補助資金;套取侵吞補助資金;其他違反補助資金管理辦法的行爲。專項整治按照自查自糾、公開公示、督導檢查、重點檢查、總結處理五個步驟進行。凡在自查自糾階段查出的問題,屬於侵害城鄉居民享受補助權利的問題要立即補發;屬於部門管理問題的要立即追回資金,調整賬簿,上交上繳;對發現存在違法違規的責任人,由各單位按相關規定追查責任。凡在重點檢查階段查出的問題,屬於侵害城鄉居民享受補助權利的問題責令發放單位立即整改,並進行通報批評。屬於部門資金管理問題的,對區縣市財政將扣減今後年度市對該區縣的一般轉移支付資金;對主管部門及所屬單位市財政收回資金並在全市範圍內通報批評。對發現存在重大違法違規的單位及責任人移送市紀檢監察機關處理。
三部門要求,各區縣、各部門、各單位要高度重視整治檢查工作,切實加強領導,健全工作機制,嚴格工作紀律,明確工作責任,落實各項整治步驟,做到單位不漏、項目不漏,全面整治、不留死角。對損害羣衆利益的問題要立查立改,該納入的立即納入範圍,該補發的立即補發,完善政策,修訂制度,改進程序,確保專項整治工作取得實實在在成效。(記者霍豔華 通訊員曲明 劉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