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方網訊:一男子與女友及其閨蜜共同租房居住期間,竟偷取二人財物,後攜贓逃回原籍。該男子作案兩天後即落網。日前,西青區法院以盜竊罪判處該男子有期徒刑7個月,並處罰金1.2萬元。
黑龍江籍的王某系女青年陳某的男友,二人與陳某的閨蜜李某在本市西青區某村共同租房居住。2013年12月27日,王某趁暫住處無人之機,盜竊女友陳某黃金項鏈一條、黃金戒指兩枚及李某現金人民幣3900元逃跑。兩天後,王某在黑龍江省哈爾濱市被公安機關抓獲歸案。現被盜贓物已被收繳並發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