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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見他人轎車佔用自己的小區停車位,不僅損壞他人的轎車,更將車主打傷。日前,河西區檢察院對一起故意傷害案件提起公訴,被告人趙某因故意傷害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緩刑一年。
經調查,趙某下班回到自己所在的小區,正欲停車時,發現自己的停車位上被他人車輛佔用,於是便對該車進行踢踹,造成車輛的車頂、車門等部位受損。當車主錢某、孫某夫婦發現轎車被損壞時,便找到趙某,欲解決此事,但雙方因此產生爭執,不但發生口角,更使用了暴力。期間,趙某用拳頭擊打錢某面部,造成其眼、鼻、口、上頜骨等部位均受損傷。
經法院開庭調查,被告人趙某認罪態度較好,與被害人錢某達成諒解協議並賠償錢某全部損失,依法對趙某從輕處罰。
記者從河西區檢察院了解到,近期該院受理類似因佔用車位而發生糾紛的案件不在少數。檢察官表示,鄰裡之間發生矛盾,要理性處理,切不可衝動行事,采用過激行為,造成個人及他人人身及財產的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