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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本版1日刊登的《反“四風”當有“拱卒”精神》一文後,筆者感到,從效果上來看,反“四風”有兩種方法:一種是“破”,即嚴肅查處搞“四風”的黨員幹部,目的是以儆效尤;另一種是“立”,即建立一套切實可行的機制,爲的是引導廣大黨員幹部自覺遠離“四風”。顯然,“破”好比西醫,屬治標之舉,“立”如同中醫,是治本之策,只有二者有機結合,才能徹底根治“四風”這個頑疾。
大張旗鼓地宣揚先進典型,是一種行之有效的“立”。需要指出的是,宣揚先進典型需要堅持一個原則,這就是能經得起大家的質疑,否則,大家就不會認可,更不會自發地向典型看齊。前不久,不少媒體熱議的“寒酸縣委大院”,就是一個經不起質疑的正面典型。衡量一個領導班子是不是一心爲百姓謀幸福,不能單純地看辦公樓是不是陳舊,而應該看他們的每一項決策是不是真正體現了廣大羣衆的意願,每一件實事是不是真正贏得了廣大羣衆的認可,每一筆投入是不是真正做到了精打細算。即使要看辦公樓,也不能一味地以新舊來評判。
重用作風好、能力強、政績實的黨員幹部,是“立”的關鍵舉措。用人是重要的導向。在黨中央反“四風”以來,有一批黨員幹部受到了嚴肅處理,對這些受到黨紀政紀處分的官員如何使用,本來已有明文規定,但在有的地方卻出現了一個不正常的現象,該延期使用的卻提前使用了,該降職使用的卻提拔使用了,該交流到一般崗位上的卻調整到重要崗位了。這種現象雖然是極少數,其負面影響卻不可低估,因而不能掉以輕心。
當然,最好的“立”還是建立並實施一套務實高效的規章制度,這是管根本、利長遠的辦法,既不會因人而異,也不會因時而異。有了這套規章制度,想搞“四風”的黨員幹部要麼無計可施,要麼得不償失,而絕大多數黨員幹部就會常記百姓之苦,常想百姓之憂,常做百姓之盼。當前,有的地方反“四風”的成效還不是很樂觀,一些黨員幹部的事業心責任感還沒有得到明顯的改觀,恐怕是“破”多“立”少的緣故吧。(南方日報)
(來源:南方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