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天津北方網訊:記者從邊檢機關獲悉,哈爾濱、太原、南昌等10個城市已被列為第四批赴臺灣個人旅游試點城市,8月18日正式啟動。屆時,在本市工作、生活的這10個城市人員,如果不具備在本市辦理個人赴臺游申請條件,可向原籍地出入境管理部門提出申請。獲批後,可直接從本市前往臺灣旅游。
成為試點城市的還有貴陽、大連、無錫、溫州、中山、煙臺和漳州。本市於2012年4月28日作為全國第二批試點城市,開始實施居民赴臺灣個人游政策。目前,濱海國際機場每周往返臺灣的航班多達24班次,輻射臺北、高雄、花蓮等地,從本市前往臺灣非常便利。
需要提醒的是,赴臺個人游並不是完全的自由行。游客在取得《大陸居民往來臺灣通行證》及個人游簽注後,還必須通過具有組織赴臺旅游資質的旅行社辦理入臺許可證。大陸居民赴臺個人游,在臺灣停留時間自入境臺灣次日起不能超過15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