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天津北方網訊:“4.9萬元就敢買房”、“首付9萬元就可入住”……近日,本市多個樓盤打出低首付促銷廣告。銷售人員介紹說,首付湊不齊也能買房,引入的第三方公司,針對首付提供“貸款”服務,並收取一定的“服務費”,購房者和第三方公司一起把首付湊齊後,簽訂購房合同,再辦理銀行貸款手續,如此“聯袂”降低了購房者的資金門檻。對此,理財師提醒,由於要還兩部分貸款,購房者要考慮好自己的還款能力,謹慎購買。
現象:首付不夠也能買房
在位於津南區雙港鎮某樓盤,崔女士看中了一套房,首付30萬元,但她只有20萬元,銷售人員向崔女士介紹了一款名爲“天下貸”的金融服務產品,可以爲首付提供10萬元“無抵押貸款”,由此“補足”首付。銷售人員曹先生算了一筆賬,10萬元放款時先交3%的服務費,10萬元貸1年,按照7%計算年利率,每月還583元的利息,1年後還上本金10萬元;據此計算,崔女士貸這10萬元,1年內共支付7000元利息,再加上3000元的服務費,一共是11萬元。
記者在申請表上看到,需要填寫個人身份信息、工作單位信息,還要提供個人徵信報告、工作收入證明和銀行流水等;申請材料審批通過後,就可順利拿到貸款補足首付。相關負責人布經理向記者介紹說,搜房網自上月起在天津推出“天下貸”金融服務,目前已與本市多家地產公司合作;資金來源一部分是公司自有資金,一部分來自P2P平臺的第三方出借人;無需抵押,期限靈活,有3個月、6個月、12個月和24個月四種,最高可借到首付金額的一半。
銀行:監管之外情理之中
本市某大型國有銀行個人金融部負責人劉先生告訴記者,首付能貸款,實際上是樓盤銷售方、“小額貸款公司”、購房者之間的協定;而對於銀行辦理房貸業務來說,首套房必須一次付清30%首付;對於銀行來說,如果首付都無法一次付清,購房者的還款能力是受質疑的。
該負責人強調,銀行在辦理個人住房貸款業務時,會嚴格按照《個人住房貸款管理辦法》的規定,對貸款人進行審覈,禁止降低首付款比例或其他變相違規行爲,之前“披着”消費貸款外衣,用於購房是被嚴格禁止的;但是此類“小貸公司”的貸款,屬於“民間借貸”並不記入徵信,這樣針對首付的貸款是遊離在監管之外的。
房地產行業觀察員吳鵬介紹說,今年以來,銀行逐步上調首套房的房貸利率,從最早的8.5折優惠,已經普遍升至貸款基準利率(6.55%),優惠取消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購房者的買房熱情;“首付貸款”是開發商的“組團營銷”,通過降低購房門檻,吸引首付有壓力的“剛需”購房者迅速成交,也是“以價換量”的一種變相的方式,對於開發商來說,可以加快消化“庫存”,快速回款,緩解現金流壓力;對於購房者來說,這給資金不太充裕的“剛需”解了難題,延長了他們的籌款時間,緩解了短期的拆借壓力。
提醒:規劃好現金流再“貸”
對於貸款湊齊首付,理財師李冬梅建議,第三方機構以“小貸公司”的身份,與開發商合作進駐樓盤銷售現場,幫助購房者完成交易,並收取“利息”,該方式並沒有法律和監管風險;但對於購房者來說,需要在第一年內,同時還30%首付中的那部分貸款,另外還要還70%的那部分貸款,每月還兩份貸款;購房者還是要理性購房,不能因爲門檻降低就衝動購買;同時還要看清借款合同中的違約責任等,避免自身利益受損。
那麼,對於這種針對首付的貸款,購房人“買賬”嗎?記者在採訪中發現,多數購房者還是表示了支持,畢竟人家提供的是金融服務,借錢給利息天經地義,而且合同是自願達成,無可厚非;也有購房者將矛頭直指“開發商”,除了銀行之外,開發商又拽進來一個“幫兇”,其實都是營銷手段;“幫忙”只是看上去很美,但還是直接降價來得更實在;而且“貸”來的首付還是要儘快還上,這不是“減刑”只是“緩刑”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