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天津北方網訊:兩輛號牌相同、外觀高度相似的出租車,竟然同時出現在眼前,這讓一家汽車保潔公司的工作人員十分驚訝,有市民看到後也頓時生疑。經交警紅橋支隊丁字沽大隊調查,這對『雙胞胎』其中一輛是『出租替』,套用了另一輛車的號牌,本身已漏檢一年,兩車駕駛人互不相識。
8月5日16時55分,交警紅橋支隊丁字沽大隊接到市民報警:紅橋醫院門前有兩輛號牌相同的出租車!5分鍾後,交警到達現場,發現情況屬實,隨即滯留兩車和駕駛人,進一步展開調查。在此期間,兩名駕駛人向交警表示他們並不認識。按照客運管理規定,出租車座套須定期清洗,而兩車正是在紅橋醫院附近的一家汽車保潔公司換洗座套的過程中『不期而遇』。擁有合法證件的出租車駕駛人表示,當時他正在換座套,保潔公司的工作人員突然向他喊著說,旁邊有一輛和他的車號牌一模一樣的出租車,走出幾步,『往前一看,那車還真跟我的一樣』!此時,同樣發現問題的市民拿起手機撥打了報警電話。
這兩輛出租車除了都懸掛著『津E11878』號牌之外,也都屬於豐田品牌的同一型號,且都安裝著『瀚洋』出租汽車公司的頂燈,但經過交警仔細甄別,兩車的車架號、發動機號均不同,其中一車沒有前後防撞板,且該車的車架號登記信息與『津E11878』號牌不符,是貨真價實的『李鬼』。『李鬼』車駕駛人宋某向交警出示的行駛證記載著該車的真實信息,其真實號牌為『津QZ6216』。宋某稱,這輛車是他在今年1月底通過朋友劉某介紹,從名為常某的人手中花4.6萬元購買的,買車時就帶津E號牌,為出租車外觀,一手交錢一手交車後,常某還給了宋某一副『津QZ6216』號牌,告訴他這纔是原本的號牌。買車時宋某、劉某、常某都心知肚明,這車是一輛『出租替』。
交管部門表示,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使用其他車輛的機動車號牌的,依法將被處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罰款;如果假出租懸掛的號牌系偽造,宋某將依法被處15日以下拘留,並處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罰款,構成犯罪的還須依法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