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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38歲的宋某沒想到,當他這個“李鬼”開着“出租替”到保潔公司清洗座套時,竟然碰到了“李逵”,結果瞬間“現了原形”。昨日,記者從交管部門獲悉,宋某駕駛的是一輛假出租,不僅套用了另外一輛車的號牌,車輛本身也已漏檢長達一年之久。目前,此案尚在進一步審理中。
保潔公司裏現“雙胞胎”出租車
8月5日16時55分,交警紅橋支隊丁字沽大隊接到市民報警稱,紅橋醫院門前有兩輛號牌相同的出租車。交警趕到現場後發現情況屬實,隨即將兩車及駕駛人滯留進一步調查。
事後,駕駛正規出租車的的哥告訴記者,他當時正在保潔公司清洗車座套,突然聽一位保潔員說,有一輛和他一模一樣的出租車也在換座套。“看到那輛車時,我都吃了一驚。”這位的哥當即報警。
假的哥買車時就知是輛“出租替”
在交警隊,記者見到了兩輛如同“雙胞胎”一樣的出租車。這兩輛出租車型號相同,都懸掛着“津E118××”的號牌,且都安裝着瀚洋出租汽車公司的頂燈,但經交警仔細甄別,兩車的車架號、發動機號均不同,其中一車沒有前後防撞板,且該車的車架號登記信息與“津E118××”號牌不符。該車駕駛人宋某向交警出示的行駛證上顯示,其真實號牌爲“津QZ6216”。
宋某稱,這輛車是他在今年1月通過朋友劉某介紹,從一個叫常某的人手中花費4.6萬元購買的,買車時就帶“津E118××”號牌,爲出租車外觀。交錢後,常某給了宋某一副“津QZ6216”號牌,告訴他這纔是原本的號牌。也就是說,宋某、劉某、常某都心知肚明,這是一輛“出租替”。
車牌如系僞造駕駛員將被拘留
從交管部門得知,宋某駕駛的假出租所懸掛的“津E118××”號牌的真僞尚在鑑定中,是否有其他違法也正在進一步取證中。不過,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使用其他車輛機動車號牌的,依法將被處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罰款;如果假出租懸掛的號牌系僞造,宋某將依法被處15日以下拘留,並處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罰款,構成犯罪的還須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對話假的哥
開假出租只因貪便宜想多掙錢
記者:明知違法爲什麼還開假出租?
宋某:其實,就想多掙錢。孩子正上學,家裏花費大,每個月兩三千元工資根本不夠花。雖然我有手藝,業餘時間能做點安裝配電設施的活兒,但是來錢少,所以想開出租,多掙點兒。
記者:怎麼想起買“出租替”的?
宋某:一次閒聊時,朋友劉某提起常某有輛“出租替”要賣,不但有出租車的外觀,計價器、發票也一應俱全。當時,覺得價錢挺合適,我就與常某在新宜白大道上的一家銀行大廳內簽訂了購車協議,買下了這輛車。交車後,我在一張發票中發現,常某買這輛車時只花了兩萬餘元。他一倒手就輕鬆掙了我兩萬元,而我辛苦開了大半年還沒賺夠一萬元。
記者:開假出租上路不怕被發現嗎?
宋某:從買車到現在,我因爲心裏“有鬼”,一直開得比較小心,就怕發生違法被交警攔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