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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在本市正在開展的交通秩序集中整治『百日行動』中,交管部門於8月5日在外圍區縣范圍內開展了首次集中夜檢行動,重點治理『四非』和『四違』交通違法,當晚共查獲各類交通違法行為419起,其中貨車不按規定粘貼反光標志198起,酒後駕駛違法54起,而被查到的一輛油罐車則幾乎涉及酒駕以外的全部重點違法行為。
據了解,本次集中夜檢行動在外環線沿線及二區三縣范圍內開展,交管部門共出動警力352人次,警車91輛次,設置了57處攔檢點位。當日23時許,交管局區縣處交警路繼東在外環線赤龍街交口攔截下一輛由西向東行駛的『冀E6J829』牌號輕型罐式貨車進行檢查。經檢查發現,該車未粘貼年檢合格標識、環保標識和保險標識。交警查驗河南籍駕駛人王某出示的駕駛證、行駛證發現,其駕駛證應在6月11日前換領新證,該車行駛證記載『檢驗合格至2011年10月』,至今已漏檢3年,車輛登記所有人為河北省邢臺市旗泰運輸有限公司,使用性質為危化品運輸。在交警的訊問下王某表示,車裡裝有幾百公斤油,當晚正要去往北辰區宜興埠給約定好的大貨車加油。此時交警又注意到,該車的後號牌僅用兩根細鐵絲固定,一根私自改接的油槍管盤踞在車後,將車輛的放大號堵得嚴嚴實實;放在車身左側的一個消防栓根本沒有壓力表,完全是個無用的擺設;更危險的是,車後的罐體經過私自改裝,明顯大於核定載重量1500公斤。同時,該車車體的所有反光條都是灰蒙蒙的,絲毫起不到夜間反光提示的安全警示作用。隨後,交警津南支隊雙港大隊將該車扣留並轉移至停車場予以進一步調查處理。
據雙港大隊副大隊長趙東海介紹,王某駕駛的這輛油罐車集未經過危險品運輸資格和線路審批,駕駛證逾期未換證,車輛漏檢,不按規定安裝號牌,遮擋號牌,未粘貼年檢合格標識、保險標識、環保標識,不按規定粘貼反光標志,私自改裝車輛,不按規定安裝滅火器等十餘項違法於一身,存在嚴重安全隱患。『因為改裝了罐體,其實只要裝載就超載,車體沒有反光標志,夜間一旦被後車追尾,罐內的油可能會引發不堪設想的危險後果。』趙隊長介紹說。王某向交警交代,他平時就駕駛這輛油罐車在本市從事給工地挖掘機、推土機及一些貨車加油的營生,在這些車輛用油緊張時生意非常好。據了解,因為涉及的違法行為較多,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管理規定等法律法規,王某將面臨交管部門、運管部門數萬元的罰款處罰。
據統計,當晚的夜檢行動中,交管部門共查處貨車不按規定粘貼反光標志198起,在查處的所有違法行為中佔比重最大,其次是貨車不按規定車道行駛81起,而危害性較大的酒後駕駛交通違法也有所抬頭,共查獲54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