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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記者從天津開發區管委會獲悉,為促進區域服務業發展、鼓勵樓宇經濟招商,《天津經濟技術開發區促進樓宇經濟招商的暫行辦法》(簡稱《辦法》)日前出臺。開發區將對符合條件企業和機構給予運營扶持資金。其中對內資企業總部、跨國公司地區總部和金融企業,如注冊資本50億元(含)以上,將給予3000萬元扶持。
其中,對內資企業總部、跨國公司地區總部和金融企業給予運營扶持。注冊資本50億元(含)以上的,給予3000萬元的扶持;注冊資本50億元以下、10億元(含)以上的,給予2000萬元的扶持;注冊資本10億元以下、5億元(含)以上的,給予1500萬元的扶持;注冊資本5億元以下、1億元(含)以上的,給予1000萬元的扶持。對於各類銀行在開發區設立的一級分行給予200萬元的運營扶持。
支持方式上,運營扶持資金1000萬元以下給予一次性支付;1000萬元(含)以上的分期三年支付,第1年支付40%,第2年、第3年分別支付30%。此外,《辦法》在財政稅收、辦公用房扶持以及人纔獎勵方面也予以明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