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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發佈《即時通信工具公衆信息服務發展管理暫行規定》(以下簡稱《規定》),並自發布之日起實施。這一規定被很多網民稱之爲“微信十條”。《規定》一經發布,在即時通信工具服務商、媒體公衆號發佈者、自媒體內容生產者,以及廣大用戶中間引起強烈關注。
即時通訊服務提供者:匯聚網絡正能量是企業的社會責任
經過3年多的發展,騰訊公司開發的微信產品已經覆蓋全球200多個國家和地區,發佈20多種語言版本,全球有近8億微信用戶,微信和WECHAT的月活躍帳戶數超過3.96億。微信公衆賬號有580多萬個,其中政務微信已經超過7000家。
在今天下午由網信辦組織召開的《規定》發佈座談會上,騰訊公司副總裁江陽認爲,《規定》不但爲騰訊等即時通信廠商在處置有害信息,規範平臺上的新聞發佈行爲等方面創造性地提出了道德、法律和政策上的“底線思維”,更站在推動整個行業發展的角度,強調“多方參與”。從這個角度上來說,《規定》必將對整個即時通信工具市場的健康有序發展起到關鍵性的推動作用。
她介紹,騰訊一直以來積極配合主管機關開展“淨網2014行動”和專項整治行動,對違法和不良的文字、圖片、視頻等信息內容予以精準打擊,共關停微信涉色情、招嫖帳號超過54萬個,對涉嫌傳播謠言的3000餘篇文章、400餘個公衆帳號進行了不同程度的處置。騰訊公司將把對此類有害信息的打擊作爲一項重點工作常抓不懈,始終對其保持高壓打擊態勢。
由網易和中國電信聯合開發的易信是近年來新出現的即時通訊服務提供者,易信公司副總經理張錦紅表示,他們將積極配合網信辦等部門的政策要求,堅守“七條底線”,努力營造健康文明的移動互聯網網絡環境。對於安全評估、各項備案、用戶實名制、羣組規範、賬號管理規範、內部管理規範等工作全部落實到位。
媒體公衆號發佈者:應責無旁貸起到引領和示範的作用
隨着傳媒業和移動互聯網的發展,近年來,新媒體領域的陣地越來越受到傳統媒體的重視,各級媒體都在積極推動傳統媒體與新興媒體的融合發展,
作爲最早開通微信公衆號服務的傳統媒體之一,人民日報微信賬號自2013年1月1日上線,到目前運行了大約20個月的時間。根據微信公開的文章閱讀量統計,人民日報公共微信賬號平均每篇文章的閱讀量接近7萬次,在各媒體微信賬號中居於前列。
人民日報新聞協調部微博運營室主編王舒懷認爲,微信等即時通信工具的出現,極大便捷了人們的社交需求,豐富了社會的信息傳播渠道。同時也爲傳統媒體推進融合發展、提供信息服務提供了全新的手段。然而,微信傳播主要依賴於“朋友圈”,傳播更爲私密、“圈子”的特點更加突出,來自熟人的信息,看起來更加可信,因此矇蔽性也就更強。這就造成微信傳播信息自淨化能力較弱的特點,爲一部分人發佈不實甚至違法信息提供了空間。
因此,他認爲,作爲主流媒體,應責無旁貸起到引領和示範的作用。面對微信平臺上放大負面情緒的“偏激共振”,面對總能跑在真相前面的“謠言法則”,面對寧信其有不信其無的“腐敗猜想”,面對追求點擊、譁衆取寵的“眼球情結”,主流媒體一定要“挺身而出”,從自身做起,切實守住法律法規、社會主義制度、國家利益、公民合法權益、社會公共秩序、道德風尚和信息真實性這七條底線,利用手中的微信公共賬號積極推送權威報道,傳播主流聲音、弘揚正氣、傳遞溫情,用優質的新聞信息服務,改良微信平臺的輿論生態。
對於權威媒體的社會責任,央視新聞新媒體負責人李浙也表示,央視新聞的官方發佈平臺也將始終堅持嚴格把關,尤其注意堅決過濾政治八卦和捕風捉影的信息。提出必須確保內容準確、導向安全,熱點事件不失聲,敏感事件不炒作,嚴格以事實爲基礎,以法律爲準繩;信源權威、可靠;客觀評判,理性引導;有態度,不跟風等標準來把關。
自媒體:自媒體應該成爲傳播正能量的生力軍
《規定》第七條要求,即時通信工具服務使用者爲從事公衆信息服務活動開設公衆賬號,應當經即時通信工具服務提供者審覈,由即時通信工具服務提供者向互聯網信息內容主管部門分類備案。新聞單位、新聞網站開設的公衆賬號可以發佈、轉載時政類新聞,取得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資質的非新聞單位開設的公衆賬號可以轉載時政類新聞。其他公衆賬號未經批准不得發佈、轉載時政類新聞。
來自騰訊的官方數據則顯示,微信目前有580萬個公衆賬號,新聞發佈類賬號最多不超過1%。也就是說,在茫茫的微信公衆號中,存在大量的自媒體發佈者。今天召開的即時通訊工具座談會,也史無前例的邀請了自媒體公衆號的維護者和發佈者表達自己的觀點。
“子曰”,從創辦之日起,就想要向用戶強調一種學習國學的精神,就是:讓國學走入生活,讓傳統成爲時尚。其創辦者子曰文化公司曹雅欣表示,中國在向網絡強國邁進的過程中,需要每一位網絡參與者的建設與維護。需要在網絡空間裏,特別警惕孔子所批判過的最可惡的五種人:“人有惡者五,而盜竊不與焉:一曰心達而險,二曰行闢而堅,三曰言僞而辯,四曰記醜而博,五曰順非而澤。”
曹雅欣認爲,“防範先於救治、建設勝於修正,傳播優秀文化、傳播正能量,是以正祛邪、用健康文化替代文化垃圾的積極辦法。維護網絡發展的健康精神,要遠離孔子抨擊的這五種人。”只有用網絡安全和文化健康,才能實現網絡世界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
鈦媒體創始人、CEO趙何娟表示,鈦媒體是泛科技的專業領域媒體,雖然距離時政很遠,主要關注的多是企業創新、商業邏輯分析,以及科技發展前沿趨勢,但是對於行業裏一些魚龍混雜,以及因爲各種目的製造、傳播謠言,向企業敲詐、勒索等現象,他們也會絕對抵制。
對於,自媒體如何在社會中傳播正能量,中國傳媒大學互聯網研究院活動總監王城宇認爲,自媒體若想健康發展,傳遞出更多的正能量,首先要確立自己的主流意識形態,從正面和積極的立場出發,進行相關新聞解讀與信息傳播。堅持新聞真實性,注重審查,避免新聞失實。不盲目跟風,不刻意炒作。發佈前先想一想可能產生的社會效果,應成爲自媒體等大V需要認真思考的事情。
此外,他認爲,自媒體需要用通俗的話講通俗的事情,在行文語言上儘量遵循受衆心理與需求,站在大衆的角度想問題,在文章中爲大衆提供可以幫助解決問題的信息纔是關鍵。自媒體正在各種變化中不斷髮展,只有以輿論引導爲宗旨、以受衆爲主體,才能適應時代發展,更好的傳播正能量。
網友:對即時通訊工具規範管理正當其時
據統計,當前微信用戶數量達到8億,微信用戶已成爲重要的信息傳遞之一。《規定》的出臺,也是旨在對即時通訊工具中的服務提供者和使用者進行規範,因此,《規定》一經出臺立即引發了廣大網友的熱議和支持。
網友“譚笑”就是規定出臺的堅定支持者,看到有媒體官微發佈規定出臺的新聞後,他在微博上發表轉發並發表感慨:“即時通信工具裏烏七八糟的東西太多了,確實需要出臺規定進行規範。”
網友“紅星閃閃”則爲這一規定的出臺連聲叫好,認爲規定對網絡虛假信息的傳播會有巨大作用。他表示,“這樣也好,免得很多人造謠,很多人招搖撞騙。這樣那些別有用心的人可無處可逃了。”
不僅普通網民關注規定的出臺,一些媒體工作者和從事網絡信息工作的專業人士也紛紛表示對規定的支持。
微博介紹內容爲“寧夏媒體人”的網友“張樂”爲了表明態度,直接在微博中提出了自己的倡議: “規範管理,保護隱私,杜絕謠言,文明守法,理性使用自媒體工具。”
微博實名認證信息爲“湖南省岳陽縣網絡建設與管理中心管理員”的網友“許偉軍”更是在微博上作出承諾,“遵守法律法規、社會主義制度、國家利益、公民合法權益、公共秩序、社會道德風尚和信息真實性等‘七條底線’,加強自律,促進即時通信工具服務健康有序發展。”
“微信信息傳播也要有一定的規則和秩序,就像汽車在路上跑,不能闖紅燈,不能隨便超車,不能隨意掉頭,要是隨心所欲,不僅給別人帶來麻煩,也可能讓自己萬劫不復。”網友“島啊導彈”用大家熟悉的“交通規則”,表達了自己對規定出臺的認可,也形象地說明了對即時通信工具進行管理的必要性,同時還道出了管理部門出臺這一規定的初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