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8月15日下午3點47分到4點16分的半個小時裡,28歲的資陽人李萍(化名)駕車行駛在成都高新區紫竹東街的街頭,在車內,她給後座年幼的兒子和女兒,上了這樣的一課:李萍駕駛的川A牌照轎車因光盤遮住後車牌,被交警六分局民警彭春和黎入銅攔下。民警執法過程中,她先是迅速扯下光盤,並在車上堅持不下來,拒絕出示駕駛證,還幾次試圖發動汽車。就在彭春將車熄火時,她給了彭春一記響亮的耳光。盡管隨後110巡警也趕到,李萍仍然對著民警大喊,不時冒出髒話。在此過程中,她的兒子還不斷勸母親:『媽媽,你下來嘛,媽媽……』
她的行為造成紫竹東街片區交通擁堵,民警對其口頭傳喚,並試圖采取強制措施讓她下車,但李萍把安全帶纏在自己手上,並大喊『搶人了』。最終,黎入銅不得不坐進車的後座,告知李萍必須前往芳草街派出所接受調查。
李萍的執拗沒有結束。在路上她擅自改變線路,擺脫了引路的警摩,帶著車內的民警在城裡轉悠,最終在青羊宮門口停下。她的解釋是:『我要找老公拿行駛證。』
經過2個小時的僵持,李萍被帶往成都交警六分局接受調查。因為妨礙公務人員正常執法,她面臨行政拘留的處罰。
截至今日凌晨1時,李萍仍然在交警分局做筆錄。通過交警彭春和黎入銅始終開啟的交警執法記錄儀,4段總長近2小時的視頻,還原了事件的經過:
光盤遮擋號牌 女司機一把扯掉
昨日下午3點40分左右,交警六分局二大隊副大隊長彭春和民警黎入銅在紫竹東街執勤時,發現一輛車牌號為川AXR5**的銀色尼桑越野車有遮擋號牌的嫌疑。『車後號牌被光盤遮擋了,我們上前示意該車靠邊。』彭春說。
『請你下車,出示駕駛證、行駛證。』彭春對司機李萍示意。『我不下車。』李萍把頭一轉。這時,車後座伸過來一只小手搭在她肩上。『媽媽……』她7歲的兒子輕聲喊著。
可能是兒子的聲音讓李萍冷靜了一點,她很快下車,走到車尾一把將光盤扯掉。
堅持不下車 手指交警出言不遜
『我曉得,就這個(光盤遮號牌)事情嘛。』她從另一側繞到駕駛室坐了進去,把光盤丟進車內。在接下來的10多分鍾裡,彭春多次示意李萍下車接受檢查,但她不肯,只是讓副駕的嫂子、女兒和7歲的兒子下車等著。
『你喊我出示駕駛證,你咋個不出示工作證和身份證?』她反問彭春。『我們是身著制式警服執法,有警察標志、警號,請你配合執法。』彭春說。
李萍把身份證給了彭春,但仍然不出示駕照和行駛證。彭春堅持要求她下車和出示證件時,李萍指著彭春:『你說了好多遍?說的有屁用。』
突然發動車輛還給了交警一耳光
此時,紫竹東街上圍觀的市民越來越多,李萍的行為也造成了紫竹東街的嚴重擁堵。
4點左右,她伸手將車發動。『當時我們正在查她的車輛信息。』彭春立即坐上車的副駕,示意李萍熄火。『街上人太多,我怕她車發動後失控,傷及他人。』
『給你說了不准打火。』執法記錄儀裡,彭春聲音很嚴厲。李萍盯著彭春,突然右手一揚,給了他一記耳光。從記錄視頻裡,能清楚地聽到『啪』的一聲。
彭春一手拉住李萍的手,一手把手剎拉住。他重復著上車時的話:『請你下車!』
7歲兒子勸說『媽媽,下車嘛』
李萍熄了火,但還是沒下車。此時,110巡警也趕到。在向交警分局匯報情況後,彭春告知李萍:『現在對你口頭傳喚,請你下車配合。』這樣的提醒,他重復了兩次。隨後,幾名民警拉開車門,對李萍實施強制措施。『搶人啦!』李萍把安全帶在身上纏了幾圈,拉著方向盤。此時,兒子帶著哭腔的聲音傳來:『媽媽,你下來嘛,媽媽……』兒子一共喊了5聲『媽媽』。面對兒子的勸說,李萍不為所動,而是堅持和民警對抗著。
『她是女士,我們也不能過於強制,只能用折中的辦法。』彭春有些無奈。他示意同事駕駛警摩在前面帶路,黎入銅坐進車,一輛警車在後方跟著,讓李萍開車前往芳草街派出所。李萍接受了這一提議。
黎入銅坐上後座後,車發動行駛。從新光路到了一環路,意外再次發生:李萍沒按照黎入銅示意的線路行駛,徑直繞過警摩,左轉沿一環路行駛。『路上車很多,我不能對她采取制止,只能反復提醒她先去警局。』黎入銅說。
車一路行駛,轉到青羊宮附近,她的丈夫在路邊送來了行駛證。最終,一行人在2個小時後到了交警六分局。
對話當事人
女司機面臨行政拘留 嫂子:我們以為是假警察
截至今日凌晨1時,李萍還在交警六分局接受訊問和調查。據警方透露,李萍的行為涉嫌妨礙公務人員正常執法,要面臨行政拘留的處罰。丈夫將車開回了家,兒女也帶走了。嫂子作為當事人之一,還待在警局。
記者:事發時你們是去乾嘛?李萍嫂子:她們兩口子在成都生活工作10多年了,我纔來成都,今天她帶著小孩准備去買東西的。
記者:為什麼要用光盤遮住號牌?李萍嫂子:我搞不清楚。記者:民警執法時,她為什麼會情緒那麼激動?
李萍嫂子:我們以為碰到假警察了得嘛,他們又不出示證件,我還以為是敲詐的。
警方回應
著制式警服執法足以表明身份
對於李萍和其嫂子所稱,抗拒執法是因為彭春和黎入銅沒有出示警官證:『他沒有出示警官證,我咋曉得他是真警察是假警察。』
對這一說法,交警六分局法制科民警給予了解釋:『交警也是人民警察的警種之一,《人民警察法》規定,人民警察必須按照規定著裝,佩帶人民警察標志或者持有人民警察證件,保持警容嚴整,舉止端莊。出示證件是表明執法身份的一種方式,但非唯一的方式,制式服裝等警用標志也足以標明執法者身份,因此未出示證件不影響行政相對人的實體權益和程序權利。』
記者手記
母親這一課不光彩
父母是孩子與生俱來的老師,他們的一言一行,孩子看在眼裡學在心裡。
如果給李萍一個時光倒退的機會,她在面對交警的執法時如果能稍微聽聽孩子們的心聲,或許一切都會不一樣。但事實是,孩子的小手沒有阻擋母親的衝動;孩子的呼喊被淹沒在李萍的吼叫中。
我猜想,李萍在對孩子平時的教育中,一定有善惡之分,一定有對錯之辨,否則,孩子們也不會在母親與交警的僵持中,傾向於勸阻母親。
李萍的舉動,給孩子們上了一課,答卷的分數不光彩;孩子們也用行動,給李萍上了一課,希望她在接受處罰後,能重答這份關於言行舉止的答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