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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酒駕電動自行車在機動車道上“畫龍”,遭遇交警攔檢還揮拳打交警,最終姚某某和林某某爲自己的違法行爲付出了應有的代價。目前,兩人均已被警方行政拘留。
8月15日15時40分左右,市民姚某某和林某某分別騎着兩輛電動自行車沿南京路的機動車道由東向西一路走來,當兩人準備左轉河北路時,兩人的奇怪舉動引起了路口執勤交警的注意。“他們騎的電動車本應該走非機動車道的,卻一直在機動車道上‘畫龍’,不僅如此,兩人精神狀態都很恍惚。”交警泰安道大隊執勤交警告訴記者,他隨即將兩名電動車騎車人攔到路邊,詢問中發現兩人滿嘴酒氣,說話含混不清。隨後,記者從執法交警隨身攜帶的執法記錄儀中看到了事發時的一幕:交警在對兩人進行勸阻教育過程中,二人不僅沒有及時糾正錯誤,還滿嘴污言穢語,對交警進行辱罵。其中,騎電動車的姚某某更是藉着“酒勁”趁交警不備搶奪交警身上佩帶的警棍,並揮拳擊中交警面部。見此情景,附近圍觀市民緊急伸出援手勸阻,並幫忙撥打電話報警。不久,小白樓派出所的民警趕到,當場將二人控制住,並帶回派出所處理。
昨日,記者獲悉,經小白樓派出所民警查證,視頻資料還原了交警執法過程及姚某某、林某某二人違法的事實。最終,小白樓派出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中“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的;阻礙人民警察依法執行職務的,從重處罰”等規定,對姚某某處以行政拘留7天的處罰,另一位當事人林某某被處以行政拘留5天的處罰。
據以往統計,涉及電動自行車的交通事故佔非機動車事故的6成左右。“多數交通事故的發生,主要是因爲電動自行車違法導致的。”據一線交警分析,電動自行車酒駕等違法行爲多發,主要是基於騎車人交通安全意識淡薄。“他們要麼覺得電動自行車不屬於機動車,酒駕並不違法;要麼覺得電動自行車和自行車一樣輕巧靈活,即使出事也不是大事。”殊不知,電動自行車就是“肉包鐵”,發生事故後,騎車人很容易受傷,輕則擦傷、骨折,重則死亡。此外,目前,各保險公司均沒有提供有關電動自行車的保險,電動自行車肇事很難尋求保險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