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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網杭州8月19日電(記者裘立華)浙江青年任某因受朋友所託,爲一家長慶祝孩子高考成功的聚會上提供毒品“神仙水”,於18日被杭州市上城區人民法院判刑。
2012年8月16日晚,浙江人張某的孩子考上了大學,於是請朋友吃飯,然後去KTV唱歌。期間,張某授意沈某讓其聯繫提供毒品,沈某遂聯繫任某要求提供毒品,後任某攜帶了三瓶“神仙水”、一包K粉來到包廂,提供給衆人吸食。張某叫了一些紅牛和可樂,把這些飲料和“神仙水”都倒在玻璃壺裏再把兌好的飲料倒在一個個小玻璃杯內,分給不知情的朋友飲用。
後經羣衆舉報,公安人員對上述包廂的涉案毒品予以查獲,並對涉案人員予以處理。後經檢驗,現場包廂內茶几上放置的少量可疑粉末一小包(由任某提供)淨重3.78克,檢出氯胺酮;在被告人任某身上查獲的可疑粉末一包,淨重10.54克,檢出氯胺酮,任某身上查獲的可疑液體二瓶,淨重24.58克,檢出甲基苯丙胺。
案件發生後,張某和沈某依法被刑事拘留15天。而任某卻改變手機號碼,與警方失去了聯繫。於是警方對其進行了網上追逃。2013年12月31日,被告人任某被警方抓獲。
杭州市上城區人民法院一審宣判,被告人任某明知是甲基苯丙胺、氯胺酮而非法持有,數量較大,被判處有期徒刑1年,緩刑1年6個月,並判處罰金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