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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前,不少環評機構或變成追逐利益的公司實體,或成爲研究機構賴以創收的賺錢部門,能否保持中立、做出客觀評價,令人很費思量
不久前,環境保護部發出對62名環評工程師“掛靠”環評機構問題處理的通報。這62人雖有環評工程師資格,但都有自己的本職工作,本就不該出現在環評機構的人員隊伍裏。幾個月前,環境保護部發文要求進一步加強環評機構的管理,其對環評業內亂象整肅的決心可見一斑。
事實上,環評行業確實到了必須整肅的地步了。最近幾年,一些大的工程項目因爲環評引發的爭議不斷,不僅影響社會穩定,也給環評制度的聲譽帶來極大損害。
一個項目上馬是否會對當地的生態、環境造成影響,是否能夠通過技術工程減輕甚至消除這樣的影響,環評報告文件應該講得清清楚楚。而目前,在一些項目的環評過程中,環評機構受僱於項目業主方,拿人錢財替人“消災”,要求環評工程師努力爲業主粉飾開脫,甚至不惜造假,也要把環評報告做得漂漂亮亮接受審覈。一些機構更拉攏環保系統內部有環評工程師資質的人員掛靠,將一些“裁判員”變成自家人。
環境影響評價,應該是環評工程師們根據現場踏勘、運用專業知識縝密判斷的過程,他們甚至可以說是生態環境的代言人。環評制度對環境保護起着至關重要的作用,但要讓這一制度發揮作用,關鍵還要看環評工程師們的水平和職業操守。然而,當前,不少環評機構或變成追逐利益的公司實體,或成爲研究機構賴以創收的賺錢部門,在這種情況下,能否保持中立、做出客觀評價,令人很費思量。同樣,環評工程師們常常身陷兩難困境:若爲環境代言,一些項目可能根本沒法上馬;可身爲機構工作人員,又不能不顧及單位的利益。
從另一個角度講,一味指責環評工程師也有失公允。截至今年7月,全國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資質單位有1155家,通過環評工程師考試獲得資質的僅有一萬餘人,平均一家僅有10人,這其中還有不少是身在環保部門工作、考到了證實際上不能從事環評工作的。與此同時,全國每年新立項的建設項目數以萬計,這些有限的工程師要爲所有項目把脈,已經讓他們疲於奔命,提高環評質量僅靠他們的付出還遠遠不夠。
在這樣的情況下,如何杜絕環評造假,提高環評報告質量?筆者認爲,還要從制度建設做起。
首先要切斷業主方和環評機構直接的利益關係。從中央到地方能否設置環評委託管理單位,業主方根據項目體量、投資金額向機構繳納數目不同的環評基金,這一單位全權負責環評招投標,然後根據環評報告質量,向環評機構付費。
其次,嚴格建立環評工程師信用黑名單制度,一旦發現環評工程師工作質量低劣甚至造假,不僅要追究責任,更要納入黑名單,使其不能在行業立足。
當然,還必須大力培養更多高素質的環評工程師,提高薪酬待遇,讓行業更有吸引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