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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近日,開發區出臺《天津經濟技術開發區促進樓宇經濟招商的暫行辦法》,鼓勵企業落戶泰達,推動區域樓宇經濟發展。根據《暫行辦法》,開發區將根據不同的企業類型,按照企業的特點和需求給予運營、財政稅收、辦公用房、人才等方面的扶持,企業最多可獲得3000萬元的運營扶持。
企業最高可獲3000萬扶持
目前,天津開發區已經擁有重點商務樓宇項目30餘個,包括泰達現代服務產業區(MSD)、泰達服務外包園和北塘企業總部園區3大重點樓宇聚集區,建成了一批各有特色的商務樓宇,可滿足各種企業的辦公需求,爲北京科技創新型企業落戶提供多樣化的承載空間。
根據《暫行辦法》,落戶開發區的3大類企業將獲得不同的政策支持。其中,符合條件的內資企業總部、跨國公司地區總部和金融機構,註冊資本50億元(含)以上的將獲得3000萬元的扶持;註冊資本50億元以下、10億元(含)以上的,將給予2000萬元的扶持;註冊資本10億元以下、5億元(含)以上的,給予1500萬元的扶持;註冊資本5億元以下、1億元(含)以上的,給予1000萬元的扶持。對於各類銀行在開發區設立的一級分行給予200萬元的運營扶持。
同時,這些企業在開發區購買的自用辦公用房,將按1000元/平方米的標準給予最高1000萬元的資金扶持;租賃的自用辦公用房,3年內給予最高120元/平方米/月的租金扶持,扶持面積不超過3000平方米。
各類企業均有針對性政策
按照《暫行辦法》,經過認定的管理型營運中心、銷售或採購中心、商業連鎖中心及金融企業總部核心業務部,開發區將根據企業的類型給予運營扶持,企業在開發區購買的自用辦公用房,按1000元/平方米的標準給予最高1000萬元的資金扶持;租賃的自用辦公用房,3年內給予最高90元/平方米/月的租金扶持,扶持面積不超過1000平方米。
此外,經過開發區認定的專業服務、物流、貿易、服務外包企業,將享受財政稅收、人才、辦公用房等方面的扶持。如企業所繳納的營業稅(增值稅)開發區(南港工業區)留成部分,將在3年內給予最高100%的財政扶持,其後3年給予50%的財政扶持;自獲利年度起,其繳納的企業所得稅開發區(南港工業區)留成部分,3年內給予最高100%的財政扶持,其後3年給予50%的財政扶持。而企業高級管理人才,按其繳納的薪資個人所得稅開發區(南港工業區)留成部分給予5年內最高100%的獎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