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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學放春假要與職工帶薪休假制度相銜接,要與中小學整體教學、考試、假期安排相銜接,還要與中小學生社會實踐、研學旅行相銜接。
-汪明
今年,一檔“爸爸去哪兒”的電視節目格外引人關注,也引發了觀衆的強烈共鳴。家長和孩子能夠有更多機會一同走進大自然,加強親子溝通,增進親子關係,成爲人們的一種熱切期盼。但現實中由於受到各種條件的限制,包括家長和孩子的放假時間難以對接,常常會讓這種願望落空。近日,國務院發佈了《國務院關於促進旅遊業改革發展的若干意見》(下稱《意見》),爲解決這一問題提供了一個新的途徑。
《意見》提出:切實落實職工帶薪休假制度。在教學時間總量不變的情況下,高等學校可結合實際調整寒暑假時間,中小學可按有關規定安排放春假,爲職工落實帶薪年休假創造條件。隨着《意見》的發佈,有關中小學放春假問題成爲人們熱議的話題,但由於中小學放春假涉及學校、家庭和社會多個方面,而且環環相扣,要讓這一政策真正能夠落地,加強相關環節的銜接顯得尤爲重要。
中小學放春假要與職工帶薪休假制度相銜接。此次中小學放春假問題的提出,是基於促進旅遊業改革發展的視角,希望通過中小學放春假,爲職工落實帶薪年休假創造條件。應當看到,通過中小學放春假,確實會爲家長和孩子共同休假創造條件,但也只有真正爲職工落實帶薪年休假,中小學放春假的意義和作用才能更好地體現,否則放春假反而有可能成爲家長一個新的負擔。從現實看,每年寒暑假,孩子照料問題便成爲中小學生家長的一大難題,要麼帶孩子上班、要麼請老人照料,要麼把孩子送入各類培訓班,“孩子放假在家,家長上班在外”似乎成了一個難解的矛盾,要想爲孩子安排豐富的假期生活似乎異常困難。在安排中小學放春假時,如何最大限度地規避這一矛盾至關重要,加強中小學放春假與職工帶薪休假制度的銜接必不可少。對於如何落實職工帶薪休假制度,《意見》明確提出:強化全社會依法休假理念,將帶薪年休假制度落實情況納入各地政府議事日程,作爲勞動監察和職工權益保障的重要內容。雖然相關的政策要求非常明確,但要真正將其落到實處還需要付出巨大努力。可以說,帶薪休假離不開地方政府的推動、監督乃至問責。
中小學放春假要與中小學整體教學安排、考試安排、假期安排相銜接。打破寒暑假的集中放假模式,安排中小學放春假,在制度設計層面和實際操作層面都不應存在障礙,一些地方和學校也曾有過靈活安排假期的嘗試。但中小學假期調整的整體推進,勢必會對現行的中小學教學計劃和進度、考試安排等帶來一定影響,因此,一部分人會有“放春假會亂了教學進度”的擔憂。中小學放春假,看似是一個不大的調整,但確實需要對中小學現行的教學安排、考試安排和假期安排有一個重新規劃,春假放多長時間,什麼時候放,是教育行政部門統一安排還是學校自行確定等等,都需要統籌考慮。而整體規劃的前提是,不能因爲放春假而簡單縮短總教學時間。
中小學放春假要與中小學生社會實踐、研學旅行相銜接。如今的寒暑假,對很多中小學生來說已經成爲“第三學期”,各類培訓班是他們假期生活的主要場所,學習成爲他們假期生活的主要內容。很顯然,春假不應成爲寒暑假的翻版,讓中小學生真正走進自然、走向社會、開闊視野、增長見識、陶冶情操,這纔是放春假的應有之義。
《意見》圍繞“積極開展研學旅行”提出,按照教育爲本、安全第一的原則,建立小學階段以鄉土鄉情研學爲主、初中階段以縣情市情研學爲主、高中階段以省情國情爲主的研學旅行體系。由此不難看出,把研學旅行和寒暑假結合,包括與今後的春假結合,是一項新的教育教學改革實踐。如何結合區域特色、學生年齡特點和教學內容組織研學旅行,如何通過研學旅行培養學生的愛國情感、社會責任感、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都還有待深入研究。同時應當加強學校、相關部門和全社會的通力協作,爲中小學生的社會實踐和研學旅行創造良好條件。
(作者系教育部教育發展研究中心基礎教育研究室主任、研究員)
(來源:中國教育報)